【招标公告】营口市中心医院采购奥林巴斯导光束及外管鞘单一来源公示

所属地区:辽宁营口市 发布日期: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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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营口市 采购单位 营口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单一来源采购奥林巴斯导光束及外管鞘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营口市中心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单一来源采购奥林巴斯导光束及外管鞘
采购内容:奥林巴斯腹腔镜系统用导光束1条
奥林巴斯等离子电切镜用电缆线1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院拟采购奥林巴斯腹腔镜系统用导光束1条及奥林巴斯等离子电切镜用电缆线1条。要求原厂全新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货物商检报告(或免检证明)等证照单据齐全,要求与我院现有的奥林巴斯宫腹腔镜系统(型号:otv-S190)及奥林巴斯等离子电切镜(型号:ESG400)相匹配。产品在使用期间如出现问题,由原厂授权工程师上门提供检修服务。保修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更换全新外管鞘。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重药(大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4层1984室
四、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人:***
    电话: ***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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