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营口铭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11-00057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68,200.00
最高限价(元):2,368,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预算: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合同签订后三年,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00元,垃圾清运量约6000吨/年(本预算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每年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每个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服务考评。当季度服务质量考评不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基本信息:
生活垃圾产量:
边城镇包含十一个村,年垃圾收集量约6000吨,主要包含三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秸秆等),达到一定数量后负责送至可接受的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由供应商负责联系),并承担垃圾处理厂处理费用。
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投放到自家门前绿色环卫垃圾桶,个别存在随意倾倒填埋。
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生活垃圾均在没有任何防污染措施的条件下直接倾倒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各村人口数及垃圾桶数量(约计,以实际数量为准)
二、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招标服务范围所有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及时把全镇各村收集点内的垃圾清运到镇的垃圾中转站,并配合做好中转站的转运工作,清运工作必须在每天早晨7时开始清运,做好清运车辆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造成垃圾清运二次污染;
(2)每天清洗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三轮车、运输车辆等收集垃圾的容器。
2.服务范围:
(1)清运全镇十一个村垃圾收集点内的垃圾(边城镇包含北于杨村、前进村、薄家洼子村、双井子村、前石桥子村、后石桥子村、三家子村、金家屯村、东花英台村、西花英台村、杨屯村在内的十一个村)
(2)每日产生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经中转站储存,达到一定数量后负责送至可接受的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由供应商负责联系),并承担垃圾处理厂处理费用。
3.服务要求:
(1)边城镇范围街道保持干净,做到无泥沙,无积垢,无果皮等垃圾;
(2)地面保持干净,做到无任何垃圾、污物、痰液等,非雨天时保持干爽;
(3)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
(4)地面有油、污液时及时清洗;
(5)垃圾收集点内政圾每天及时清倒,周围无不雅现象、无异味。
(6)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
(7)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
(8)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
三、质量考核方案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做好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若采购人每月收到3
次或以上因中标人服务质量的投诉,采购人则将在当月对中标人扣除10%至30%的服务费
2.凡市区以上卫生检査评比,大型活动,因中标人工作质量不及格,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由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月10%至30%的服务费
3.如因中标人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质量差导致采购人或村(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部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村(居)委会投诉(经采购人确认属实)超过5宗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整改,若下月考核中服务质量没有改普,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当月20%的服务费。
4.如因中标人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质量差导致采购人或村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企或村(居)委会投诉经(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部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村(居)委会投诉(经采购人确认属实)超过5宗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5.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超过一天无人收集垃圾的,视为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当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服务权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6.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人的相关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若中标人的相关服务工作在当年的满意度达到合格的,合同可继续履行,否则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四、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人必须配置足够的保洁清扫人员、车辆运输司机、随车人员、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 (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均自行负责,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中标人须将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给采购人备案)。中标人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安全作业。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员工工资及必需的劳动保福利,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装备。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商务要求
五、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开始后,每12个月结算一次垃圾处理费(即结算周期)。乙方应在结算周期结束后次月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垃圾处理单位出具的垃圾处理实际数量的单据作为付款申请的依据,同时应提供所有相应的证明记录和资料以便采购人核实。采购人审查,若无争议,支付应付款项(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所报单价为准,按实际检斤结算,检斤费用自理.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管理考核制度》、《作业操作手册》等,保障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
(2)投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包含配置环卫工人作业使用的劳保用品、警示标志清扫工具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要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及作业安全;须组织环卫工人参加有关福、利待遇、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投标人负责环卫服务工作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接纳的员工保险、员工福利、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设备维护保养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作业用车的各项手续,为作业用车购买车辆保险,要对车辆、设期检测维护,确保车辆、设备车况安全良好;要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机,制定相关安全、服务要求,并严格执行。
(4)除现有用于环卫保洁的场所外,采购人不另提供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如有需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5)若需到服务现场勘察的,可联系采购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各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时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视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6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铭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大街12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ykmrgc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自贸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铭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8146623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11-00057
项目名称: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68,200.00
最高限价(元):2,368,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预算: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垃圾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合同签订后三年,项目总预算人民币 ***.00元,垃圾清运量约6000吨/年(本预算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每年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每个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服务考评。当季度服务质量考评不满足采购单位的要求时,采购单位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基本信息:
生活垃圾产量:
边城镇包含十一个村,年垃圾收集量约6000吨,主要包含三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垃圾(秸秆等),达到一定数量后负责送至可接受的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由供应商负责联系),并承担垃圾处理厂处理费用。
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生活垃圾投放到自家门前绿色环卫垃圾桶,个别存在随意倾倒填埋。
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生活垃圾均在没有任何防污染措施的条件下直接倾倒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及处理系统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各村人口数及垃圾桶数量(约计,以实际数量为准)
序号 | 名称 | 户数 | 圾桶数量 |
1 | 北于杨村 | 180户 | 180个 |
2 | 前进村 | 450户 | 450个 |
3 | 薄家洼子村 | 302户 | 302个 |
4 | 双井子村 | 501户 | 501个 |
5 | 前石桥子村 | 676户 | 676个 |
6 | 后石桥子村 | 345户 | 345个 |
7 | 三家子村 | 550户 | 550个 |
8 | 金家屯村 | 710户 | 710个 |
9 | 东花英台村 | 296户 | 296个 |
10 | 西花英台村 | 350户 | 350个 |
11 | 杨屯村 | 150户 | 150个 |
二、服务内容、范围及要求
1.服务内容:
(1)招标服务范围所有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每天及时把全镇各村收集点内的垃圾清运到镇的垃圾中转站,并配合做好中转站的转运工作,清运工作必须在每天早晨7时开始清运,做好清运车辆的管理。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交通安全,不造成垃圾清运二次污染;
(2)每天清洗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三轮车、运输车辆等收集垃圾的容器。
2.服务范围:
(1)清运全镇十一个村垃圾收集点内的垃圾(边城镇包含北于杨村、前进村、薄家洼子村、双井子村、前石桥子村、后石桥子村、三家子村、金家屯村、东花英台村、西花英台村、杨屯村在内的十一个村)
(2)每日产生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后,经中转站储存,达到一定数量后负责送至可接受的垃圾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由供应商负责联系),并承担垃圾处理厂处理费用。
3.服务要求:
(1)边城镇范围街道保持干净,做到无泥沙,无积垢,无果皮等垃圾;
(2)地面保持干净,做到无任何垃圾、污物、痰液等,非雨天时保持干爽;
(3)地面有废弃杂物要及时清理、保洁;
(4)地面有油、污液时及时清洗;
(5)垃圾收集点内政圾每天及时清倒,周围无不雅现象、无异味。
(6)地面及附设物无明显青苔、杂草。
(7)各类标识、墙壁有不当广告、张贴物时要及时清理并不留污痕。
(8)清扫、清洗地面及公共附设物时不过分扬尘、无过分噪声。
三、质量考核方案
1.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做好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若采购人每月收到3
次或以上因中标人服务质量的投诉,采购人则将在当月对中标人扣除10%至30%的服务费
2.凡市区以上卫生检査评比,大型活动,因中标人工作质量不及格,造成影响的,采购人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由采购人扣除中标人当月10%至30%的服务费
3.如因中标人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质量差导致采购人或村(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部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村(居)委会投诉(经采购人确认属实)超过5宗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整改,若下月考核中服务质量没有改普,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罚当月20%的服务费。
4.如因中标人在此轮服务期限内,无法完成工作任务或服务质量差导致采购人或村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企或村(居)委会投诉经(居)委会和上级环卫主管部门不满意,在三个月内村(居)委会投诉(经采购人确认属实)超过5宗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5.如中标人在服务期内超过一天无人收集垃圾的,视为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当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中标人服务权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6.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中标人的相关服务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若中标人的相关服务工作在当年的满意度达到合格的,合同可继续履行,否则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四、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人必须配置足够的保洁清扫人员、车辆运输司机、随车人员、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 (中标人所聘用的工作人员管理及工资福利均自行负责,所聘用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中标人须将工作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给采购人备案)。中标人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安全作业。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员工工资及必需的劳动保福利,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装备。在履行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中标人承担。
商务要求
五、付款方式
项目服务开始后,每12个月结算一次垃圾处理费(即结算周期)。乙方应在结算周期结束后次月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一次垃圾处理单位出具的垃圾处理实际数量的单据作为付款申请的依据,同时应提供所有相应的证明记录和资料以便采购人核实。采购人审查,若无争议,支付应付款项(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为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所报单价为准,按实际检斤结算,检斤费用自理.
六、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工作管理考核制度》、《作业操作手册》等,保障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
(2)投标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包含配置环卫工人作业使用的劳保用品、警示标志清扫工具等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要对工人进行岗前安全、业务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及作业安全;须组织环卫工人参加有关福、利待遇、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投标人负责环卫服务工作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接纳的员工保险、员工福利、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设备维护保养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作业用车的各项手续,为作业用车购买车辆保险,要对车辆、设期检测维护,确保车辆、设备车况安全良好;要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机,制定相关安全、服务要求,并严格执行。
(4)除现有用于环卫保洁的场所外,采购人不另提供办公场所及员工宿舍,如有需要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5)若需到服务现场勘察的,可联系采购人。勘察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必须妥善处理好各村(居)民生活垃圾收集时所出现的各种矛盾,因此而产生的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视情节严重程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6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2、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携带解密所需设备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老边区边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营口市老边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铭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新力大街12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ykmrgczx@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自贸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铭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18146623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