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协议书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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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1402-00073-001-01
二、合同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1402-00073
四、项目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面向连山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供服务时间:健康保自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为“健康保”的监控赔付范围。
健康保障:保险期间内,对全区防返贫检测对象因病造成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5000元——20000(含)元 50%
20000元——50000(含)元 55%
50000元以上 6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00元
合同金额:1,5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编号:JH24-211402-00073-001-01
二、合同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1402-00073
四、项目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葫芦岛市连山区乡村振兴健康保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面向连山区脱贫户和防返贫监测户,提供健康保险服务。供服务时间:健康保自2024年1月1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内保障对象对保险责任所列明情况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为“健康保”的监控赔付范围。
健康保障:保险期间内,对全区防返贫检测对象因病造成返贫风险的,经核实后由保险人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救助,包括如下情况:
疾病住院补充医疗赔付办法:
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补充保险等补偿后,仍需支付的医保范围内合理且必要费用,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按照阶梯式比例赔付,每人年度赔偿限额10万元。具体的赔付比例如下:
自付医疗费用 赔付比例5000元——20000(含)元 50%
20000元——50000(含)元 55%
50000元以上 60%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00元
合同金额:1,5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9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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