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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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70476-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70476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吉林省纽德利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2101号房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购置所需一切货物的安装、验收、人工、材料、配件、送货、搬运费用、售后服务、与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和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质保期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原厂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和上门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设备出现故障,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免收人工及差旅费。响应时间1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在24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有原厂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和维修人员。
3、中标人负责设备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我公司负责提供货物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如有消耗性材料或配件,同时提供其单独报价(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及产品资质等信息)。
5、投标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退货,我公司承诺赔偿医院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验收: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7、 (1)质保期:三年。
(2)交货/交付时间:按合同签订执行。
(3)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厂家在直辖市及省会城市驻有办事处,有专业工程师负责售后服务,我公司医疗系统在辽宁省内有备件库,零备件储备方便灵活调配。我公司保证备品备件供应及时,不会短缺,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符合市场最低价。
履约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6.提供售后服务网络,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8年以上。
7.热线支持:提供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故障排除、维修和维护信息
8.售后服务网络:提供
9.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1.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履约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泽清、王颖、裴科威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70476-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70476
四、项目名称: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麻醉、呼吸机回路消毒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吉林省纽德利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46号七十年代家园1幢2101号房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本次投标报价包括购置所需一切货物的安装、验收、人工、材料、配件、送货、搬运费用、售后服务、与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和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2、质保期内免费为采购人提供原厂的现场技术支持和服务电话和上门服务。提供7*24小时服务。设备出现故障,保修期过后的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免收人工及差旅费。响应时间1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在24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有原厂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技术支持和维修人员。
3、中标人负责设备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产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我公司负责提供货物的中文说明书、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如有消耗性材料或配件,同时提供其单独报价(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及产品资质等信息)。
5、投标活动中如有虚报和欺瞒,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付款并退货,我公司承诺赔偿医院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6、验收: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国家及行业标准验收。
7、 (1)质保期:三年。
(2)交货/交付时间:按合同签订执行。
(3)交货/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厂家在直辖市及省会城市驻有办事处,有专业工程师负责售后服务,我公司医疗系统在辽宁省内有备件库,零备件储备方便灵活调配。我公司保证备品备件供应及时,不会短缺,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符合市场最低价。
履约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内对所有由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修理。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所需配件;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6.提供售后服务网络,质量保证期过后能够提供有偿维修售后服务,原厂维修配件的供应时间至少8年以上。
7.热线支持:提供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故障排除、维修和维护信息
8.售后服务网络:提供
9.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1.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履约期限: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履约地点: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泽清、王颖、裴科威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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