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项目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项目采购招标: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结构件分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公告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
年6月25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项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DNWX202406-008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进行供货。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预计2024年6月25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标书费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211111211018010******(汇款前与业务员确认)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90%, 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技术要求
一、总则
(一)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改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技术条件的优质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二、工作环境
(一)电源:交流三相电源、380V±10%、50 Hz、中性线(N线)、地线(PE线)。
(二)环境温度:-15℃~40℃。
(三)相对湿度:≤80%。
(四)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五)空气介质:无腐蚀性介质。
三、新增防风装置起重机
四、主要要求
(一)将明细中起重机加装防风装置,每台起重机安装4套。
(二)防风装置为电力液压防风铁楔结构。(包含液压油)
(三)改造后需电气联锁、互锁保护,保证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布线整齐规范。
(四)如需办理特种设备改造相关手续,包含相关费用。
(五)最终改造情况,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改造、安装。
五、其他要求
(一)供方必须充分了解需方的场地、生产流程、工艺流程要求后进行设备改造方案设计确定。
(二)设备改造的供方,必须为该类设备维修、安装专业厂家。
(三)改造后的起重机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六、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一)提供设备改造后的详细说明书,维修用图纸(机械、电气),电子版、纸版各2份。
(二)提供相关元件合格证。
七、供方供货范围
(一)桥式起重机的改造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起重吊装、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
(二)设备改造、安装、调试所用吊装工具、工装等。
八、设备改造安装调试、验收
(一)安装调试:由供方完成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和自检,在需方现场对全部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检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时,由需方提供安装场地。所用安装工具、吊装工具、非需方厂房内起重设备及一切安装调试所用材料,由供方自行解决。
(二)终验收:调试完成后,对设备功能进行预验收,最终验收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实际检测情况为准。
(三)设备验收以终验收为准。
(四)验收地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五)验收条件:验收结果达到上述技术要求,设备投入生产平稳运行15天,双方签署验收竣工报告。
九、售后服务条件
(一)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改造部分保修期为1年。
(二)保修期内服务:
1. 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保修期内,如果是由于设备改造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方负全责,免费维修。
3.在保修期内因设备改造原因出现故障,故障维修时间连续20天以上,供方负责无偿维修、更换备件及重新改造,并负责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修期外的服务:供方在接到需方请求维修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通过电话或传真给予指导。如需方确认故障仍不能排除,供方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处理解决。
十、培训
(一)设备安装调试后,供方无偿提供7天以上的技术指导培训,直至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结构技术原理及设备的操作、检查、修理及保养。
(二)培训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护维修等知识技能,保证维护维修人员能够掌握和排除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使操作者具备良好的设备操作及设备保养技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6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重工)计划于2024
年6月25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生产能力、信誉良好、符合招标要求的企业参标。
招标项目
关于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项目采购招标。招标编号:DNWX202406-008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详见附件。
(二)中标单位按照北方重工要求进行供货。
三、招标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招标时间、地点。
1.招标时间:预计2024年6月25日。
2.招标地点:北方重工5号楼1楼110会议室。
(二)报名方式: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4日前到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报名,具体事宜请与招标联系人接洽。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0元,标书费0元(标书费不予退还),否则视其投标无效。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以电汇或现金方式缴纳到北方重工财务总公司。
账户名称: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沈阳北海支行
账号:211111211018010******(汇款前与业务员确认)
四、交货日期
具体到货时间根据合同要求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相应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和如期交货的能力。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六、标书(两份,一正一副)
响应招标的单位于2024年6月24日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单(报价单另打印密封)交于北方重工招标现场,对于迟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资质承诺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委托投标的,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力量、验收标准、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情况说明材料。
七、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二)招标文件在发出后的3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
(三)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四)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
(五)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议价最终选定中标人的方式进行。
八、合同主要条款
(一)招标会现场约定。
(二)其他事项
1.除不可抗拒因素,投标人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及有关协议,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招标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2.投标人严格按招标人要求组织供货,经招标人验收、使用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退货,并由投标人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招标人在交货期内有权安排具体交货时间、数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承诺服从招标人安排。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终止供货,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90%, 10%质保金(质保期1年)。
十、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北方重工采购总公司
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
招标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
十一、北方重工纪检、审计监察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5002450500
附件:1-2-1.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1-2-2.招标要求
1-2-3.投标函
1-2-4.资质承诺书
1-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6.授权委托书
1-2-7.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设备规格型号、数量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
2 | ||||
合计 |
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技术要求
一、总则
(一)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北方重工露天桥式起重机新增防风装置改造、安装、调试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二)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技术条件的优质产品,并提供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特种设备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二、工作环境
(一)电源:交流三相电源、380V±10%、50 Hz、中性线(N线)、地线(PE线)。
(二)环境温度:-15℃~40℃。
(三)相对湿度:≤80%。
(四)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五)空气介质:无腐蚀性介质。
三、新增防风装置起重机
序号 | 资产编号 | 规格型号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211-071 | 32/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H03 |
2 | 211-161 | 50/10t×28.5m×10m | 结构件分厂 | H03 |
3 | 211-120 | 20/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H06 |
4 | 211-079 | 32/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H06 |
5 | 211-027 | 50/10t×34.5×10M | 重装分厂 | B06 |
6 | 211-126 | 32/5T×28.5×12M | 重装分厂 | D04 |
7 | 211-060 | 20/5t×28.5×10M | 重装分厂 | F04 |
8 | 211-043 | 50/10T×33×16M | 重大部件分厂 | F04 |
9 | 211-099 | 20/5t×28.5×7.5M | 散料装备分厂 | A03 |
10 | 211-112 | 20/5t×22.5×10M | 散料装备分厂 | F08 |
11 | 211-105 | 16/3.2t×22.5×10M | 散料装备分厂 | F08 |
12 | 211-057 | QD20∕5-34.5 | 热处理分厂 | B06 |
13 | 211-158 | 30/5T | 储运中心 | H05 |
14 | 211-055 | 10t×28.5m | 储运中心 | H横跨 |
15 | 211-146 | 28.5m 32/5t | 储运中心 | H05 |
16 | 215-007 | 30T×25M | 储运中心 | 4#堆场 |
四、主要要求
(一)将明细中起重机加装防风装置,每台起重机安装4套。
(二)防风装置为电力液压防风铁楔结构。(包含液压油)
(三)改造后需电气联锁、互锁保护,保证设计合理,安全可靠,布线整齐规范。
(四)如需办理特种设备改造相关手续,包含相关费用。
(五)最终改造情况,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改造、安装。
五、其他要求
(一)供方必须充分了解需方的场地、生产流程、工艺流程要求后进行设备改造方案设计确定。
(二)设备改造的供方,必须为该类设备维修、安装专业厂家。
(三)改造后的起重机需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
六、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
(一)提供设备改造后的详细说明书,维修用图纸(机械、电气),电子版、纸版各2份。
(二)提供相关元件合格证。
七、供方供货范围
(一)桥式起重机的改造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起重吊装、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全过程。
(二)设备改造、安装、调试所用吊装工具、工装等。
八、设备改造安装调试、验收
(一)安装调试:由供方完成设备的改造安装、调试和自检,在需方现场对全部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功能、技术指标等进行检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时,由需方提供安装场地。所用安装工具、吊装工具、非需方厂房内起重设备及一切安装调试所用材料,由供方自行解决。
(二)终验收:调试完成后,对设备功能进行预验收,最终验收以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实际检测情况为准。
(三)设备验收以终验收为准。
(四)验收地点: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五)验收条件:验收结果达到上述技术要求,设备投入生产平稳运行15天,双方签署验收竣工报告。
九、售后服务条件
(一)保修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改造部分保修期为1年。
(二)保修期内服务:
1. 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在保修期内,如果是由于设备改造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方负全责,免费维修。
3.在保修期内因设备改造原因出现故障,故障维修时间连续20天以上,供方负责无偿维修、更换备件及重新改造,并负责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修期外的服务:供方在接到需方请求维修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做出响应并通过电话或传真给予指导。如需方确认故障仍不能排除,供方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进行处理解决。
十、培训
(一)设备安装调试后,供方无偿提供7天以上的技术指导培训,直至操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设备结构技术原理及设备的操作、检查、修理及保养。
(二)培训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维护维修等知识技能,保证维护维修人员能够掌握和排除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使操作者具备良好的设备操作及设备保养技能。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北方重工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文本、技术规格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投标人愿以报价书中的单价、总价完成招标项目(或者货物)。
二、投标人已经认真阅读下述投标人须知,并同意按投标人须知的约定进行投标。投标人须知如下:
(一)投标人不得以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行为破坏公平竞争,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二)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方的评标人员、监标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有商业贿赂等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和中标无效,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三)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预中标通知书,预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在招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后6日内签订合同。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布中标单位后的30日内退还,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经书面确认之后撤回的,投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七)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八)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从其他投标人中重新选定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且中标人同意以全部投标保证金作为对本次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九)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执行完方可退还。
三、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90日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资质承诺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采购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不符,一切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承诺人(法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签署的所有投标文件均合法有效。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名):
投标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采购投标、合同签订、账务结算等事宜,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办理交货、提货及验收、收取和支付货款等全部合同履行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在北方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投标中的一切业务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协议、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撤销。
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单(投标单位专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资产号 | 型号 | 使用分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1 | 桥式起重机 | 211-071 | 32/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台 | 1 | ||
2 | 桥式起重机 | 211-161 | 50/10t×28.5m×10m | 结构件分厂 | 台 | 1 | ||
3 | 桥式起重机 | 211-120 | 20/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台 | 1 | ||
4 | 桥式起重机 | 211-079 | 32/5t×28.5×10m | 结构件分厂 | 台 | 1 | ||
5 | 桥式起重机 | 211-027 | 50/10t×34.5×10M | 重装分厂 | 台 | 1 | ||
6 | 桥式起重机 | 211-126 | 32/5T×28.5×12M | 重装分厂 | 台 | 1 | ||
7 | 桥式起重机 | 211-060 | 20/5t×28.5×10M | 重装分厂 | 台 | 1 | ||
8 | 桥式起重机 | 211-043 | 50/10T×33×16M | 重大部件分厂 | 台 | 1 | ||
9 | 桥式起重机 | 211-099 | 20/5t×28.5×7.5M | 散料装备分厂 | 台 | 1 | ||
10 | 桥式起重机 | 211-112 | 20/5t×22.5×10M | 散料装备分厂 | 台 | 1 | ||
11 | 桥式起重机 | 211-105 | 16/3.2t×22.5×10M | 散料装备分厂 | 台 | 1 | ||
12 | 桥式起重机 | 211-057 | QD20∕5-34.5 | 热处理分厂 | 台 | 1 | ||
13 | 桥式起重机 | 211-158 | 30/5T | 储运中心 | 台 | 1 | ||
14 | 桥式起重机 | 211-055 | 10t×28.5m | 储运中心 | 台 | 1 | ||
15 | 桥式起重机 | 211-146 | 28.5m 32/5t | 储运中心 | 台 | 1 | ||
16 | 桥式起重机 | 215-007 | 30T×25M | 储运中心 | 台 | 1 | ||
合计 | 台 | 16 | ||||||
服务承诺: | ||||||||
承诺付款条件: | ||||||||
承诺供货周期: | ||||||||
补充说明的其他优惠条件: | ||||||||
备注: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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