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2-00658
项目名称: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5,592.60
最高限价(元):835,592.6
采购需求:查看
大兴村、董家村、新兴村道路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大兴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3-1号16-18轴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MWGL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780005250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5640473307
项目概况
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2-00658
项目名称:2024年一事一议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5,592.60
最高限价(元):835,592.6
采购需求:查看
大兴村、董家村、新兴村道路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站前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大兴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3-1号16-18轴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MWGL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780005250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564047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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