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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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H2024-084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1876万元(资金来源:国家地表水监测费)
最高限价:13.1876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方式: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后现场送达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谈判评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评审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6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企业在领取文件有效期前,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fsy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730800000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9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24日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H2024-084
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1876万元(资金来源:国家地表水监测费)
最高限价:13.1876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落实采购政策内容 | 是否进口 | 采购需求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01 | 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采测分离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 无 |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 签订合同后30日内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包中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方式: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按要求密封后现场送达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谈判评审时间:2024年6月24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谈判评审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五、开启(竞争性谈判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年6月24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企业在领取文件有效期前,请携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报名及购买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认定为无效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辽宁省抚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fsyhzb@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河北支行
账户名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4730800000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9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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