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06-16

【招标结果】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新源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LNYN-GK-2024-030(招标文件编号:LNYN-GK-2024-030)
二、项目名称: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源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新兴里 1 号
中标(成交)金额:2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源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      盘山县胡家镇超低温空气源热泵采购安装项目      1.由供应商负责将采购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
2.产品安装过程中,由采购人代表按照清单清点确认质量、数量、规格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要与响应文件所附资料一致)。若存在设备包装缺失或出现毁损,设备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设备有丢失或损坏,采购应于当日通知供应商要求收回、补齐或更换设备。超出订单数量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
3.质量保修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六年。
4.供暖需要达到的标准要求:室内温度达到零上20-22摄氏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环宇、熊亚杰、刘小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46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胡家镇人民政府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18号院3号楼7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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