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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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QY2024-05222/XINB20240506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方式: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QY2024-05222/XINB20240506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全自动尿液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排专人进行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至 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
方式:供应商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相应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水路17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常青街29号休斯顿公寓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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