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4号)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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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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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4号) 一、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沈阳市铁西区昱墨轩专业练字文化发展咨询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83乙24号 (1门) 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被投诉人2: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2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 1.提供用户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多角色、多用户统一管理。教师或管理员通过浏览器登陆平台后,可以添加、删除、编辑班级、学生账号等。 2.教师登陆平台后,可以自主选择各种功能。如:模拟考试、课堂教学、专项练习、听说作业等应用。 3.教师登陆平台后,可以查看任课班级各位学生的成绩情况与试卷答题详情等。4.试卷及试题库具备自主录入试题的功能,试题类型:听对话或短文回答问题、情景会话、短文朗读、话题简述等多种题型,以满足中考英语听说题型的需要。6.语音室支持通过麦克风进行课堂互动教学,学生通过麦克风进行口语练习,系统实时评测打分。 7.具备快捷布置作业功能,学生课后在线完成,系统实现智能评分,并提供作业讲解功能。 事实依据:以上列举演示项,与货物需求38英语听说管理平台,39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中▲重合,进行重复加分,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国产计算机 1、所投产品CPU末级缓存容量≥8MB(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得2分,否则不得分。4、所投产品CPU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是≥3200MT(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依照《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规定CPU末级缓存容量和CPU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不可作为评分因素。 投诉事项3: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国产计算机5、所投产品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450MHz(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要求显卡显示芯片,但货物需求中并未提现。依照《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规定,货物需求中应当提现显卡需求。 投诉事项4: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国产计算机6、所投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4.5Bel(提供供应商承诺函),得2分,否则不得分。 事实依据:与货物需求中21台式计算机▲6.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4.5 Bel,出具关于所提供台式计算机满足采购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复加分,有明显的倾向性。 投诉事项5:采购文件针对台式计算机和英语听说软件未进行分包处理。 事实依据:依照《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 年版)》中规定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本项目涉及104台台式计算机,每台按照市场平均价格3800元测算,总价为395200元,依据辽财采〔2020〕272 号,超过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应当分包采购。 投诉请求:投诉人注意到在本次招标中使用的评分办法和参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评标结果的不公正和不公平,影响招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请认真审阅采购文件存在的问题,并修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4年4月12日,采购人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4年4月29日,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4年4月29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2024年5月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5月14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5月14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5月16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5月21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 2024年5月3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经调查,我局查明事实如下: 经核实,投诉事项所涉技术参数、评审因素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 关于投诉事项1。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1的答复内容为:1.现场演示是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环节,能够全面了解供应商的实力和产品质量,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并且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情况下有效预防潜在风险。被投诉人2要求展示演示的功能是重要的教学、考试环节,现场演示的内容均由一线教师和学生提出,是项目的重点,符合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没有产品、品牌的倾向性。因此,以上重要功能必须经过现场演示,由评审专家确认符合,不能以保证函等其它形式替代。被投诉人2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采购紧贴一线教学需求的原则,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被投诉人2的一贯宗旨。被投诉人2郑重声名“本次采购绝无倾向性、指向性、定向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2.《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指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本次采购项目,为中考英语科目服务,分值30分。本项目经过征求专家、教师、学生代表等公众意见,以上几点功能重要且必要,除技术分外还应赋予演示分。由于事关广大考生根本利益,要求部分参数不得偏离,部分参数不能仅凭承诺函即认定符合实际需求,必须经专家查看演示过程,方可评审。综上所述,被投诉人2各项参数按照中考要求设置,符合广大师生利益,技术分和演示分是不同的项目,设置的目的和意义不同,不是重复加分。投诉事项1不能成立。 专家意见为:经查阅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38.英语听说管理平台”“▲1.提供用户统一管理平台,实现多角色、多用户统一管理。教师或通过浏览器登陆平台后,可以添加、删除、编辑班级、学生账号等。▲2.教师登陆平台后,可以自主选择各种功能。如:模拟考试、课堂教学、专项练习、听说作业等应用。▲3.教师登陆平台后,可以查看任课班级各位学生的成绩情况与试卷答题详情等”,“39.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一、试题库和试卷管理功能▲2.试卷及试题库具备自主录入试题的功能,试题类型:听对话或短文回答问题、情景会话、短文朗读、话题简述等多种题型,以满足中考英语听说题型的需要;三、教学功能▲3.语音室支持通过麦克风进行课堂互动教学,学生通过麦克风进行口语练习,系统实时评测打分;五、作业布置与智能批阅▲1.系统具备快捷布置听说作业功能,学生课后在线完成,系统实现智能评分,并提供作业讲解功能。” 上述技术参数与评分细则中“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评审因素的相应内容一致。根据评分细则的规定,货物需求中带有▲标识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0.5分,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的内容,每满足一项得1分。因此,上述技术参数既为▲标识参数,又为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项,存在重复赋分的情形,相关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1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1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2的答复内容为:1.财政部、工信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序号83,规定CPU末级缓存容量作为评分因素,被投诉人2依规定执行。2.财政部、工信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序号84,规定CPU支持得内存最高速率作为评分因素,被投诉人2依规定执行。综上所述,投诉事项2不能成立。 专家意见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第三部分规定:“采购人应当将《需求标准》中加‘*’的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需求标准中第83项为“*CPU末级缓存容量”,第84项为“*CPU支持的内存最高速率”,上述两项“是否可以作为评分因素”均为“是”。根据前述规定,CPU末级缓存容量、内存最高速率可以设置为评审因素。但经查阅招标文件货物需求部分,被投诉人2未将上述两项指标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实质性要求,违反上述规定。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2部分内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2部分内容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3的答复内容为:1.财政部、工信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序号87,规定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可以作为评分因素,请认真阅读第83项指标说明,被投诉人2依规定执行。2.显卡为计算机必备电路,在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即可集成显卡,又可板载显卡,还可以独立显卡,所以货物需求中仅对显卡接口类型进行了说明。综上所述,投诉事项3不能成立。 专家意见为:经查阅《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第87项为“*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货物需求中未写明此参数,也未写明需求标准中关于显卡的其他加“*”指标。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3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3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4。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4的答复内容为:英语口语听力考试过程中,噪音是干扰和影响考生重大因素,无论是机械噪音还是电流噪声,都不应存在或降低到标定水平以下本次采购项目,为中考英语科目服务,分值30分。由于事关广大考生根本利益,本项目经过征求专家、教师、学生代表等公众意见,该技术参数重要且必要,要求该参数不得偏离,不能仅凭承诺函即认定符合实际需求。综上所述,被投诉人2各项参数按照中考要求设置,符合广大师生利益,得分设置的目的和意义不同,不是重复加分。投诉事项4不能成立。 专家意见为:经查阅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21.台式计算机”“▲6.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4.5 Bel,出具关于所提供台式计算机满足采购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技术参数与评分细则中“国产计算机”的第6项评审因素一致。根据评分细则的规定,货物需求中带有▲标识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技术参数负偏离,扣0.5分。满足国产计算机第6项评审因素得2分。因此,上述技术参数既为▲标识参数,又为国产计算机评审因素,存在重复赋分的情形,相关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此外,经查阅《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第75项为“*整机噪音”“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产品的声功率级应不超过 4.5 Bel”,上述技术参数应作为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将上述参数设置为评审因素,违反上述规定。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4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4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5。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5的答复内容为:财库(2023)29号文件,即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的通知中,原文“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第一,文件规定“尽可能分包采购”,而不是必须分包采购。第二,文件中规定,“软硬件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而本次采购中,没有采购数据库和集成服务。因此,被投诉人2包组划分合理。第三,由于涉及中考学生得分,要求采购的教学软件必须与计算机兼容,同一供应商供货可以确保适配和兼容,符合广大考生根本利益,符合一般商务采购惯例。第四,评分过程中现场演示环节也需使用本计算机,因此由同一供应商供货是必要的、合理的。经查,辽财采〔2020〕272号文件原文,无分包采购之规定。综上所述,被投诉人2划分采购包合理。质疑事项5不成立。 专家意见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29号)第二部分规定:“对于既包含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被投诉人2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 上述规定内容适用于“既包含台式计算机、数据库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本项目未包含集成服务,因此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内容,不需要将台式计算机和英语听说软件单独分包采购。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不成立。 经核实,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5不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1.驳回投诉事项5; 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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