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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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鞍山市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海城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205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八里镇钟台村
中标(成交)金额:***.48(元)
评审总得分:93.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1、机动车号牌制作点应经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备案确认,并在公安部指定厂家订购机动车号牌生产设备,按照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现场制作成品号牌并发放,相关材料齐全立等可取,等候时间最长不超过 2 小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当场领取号牌。 2、采购人对中标人机动车号牌制作点要求的全部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此外制作点还应配备交管业务流水动态信息公告屏及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提供休息座椅等便民措施。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1 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号牌制作点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验收合格后,合同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 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考核内容由采购人考评,每月考评分(100分标准)未达到80分以上,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8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一)、安全考核 1. 每发生一次一般事故考核-20分/次。 2. 每发生一次火灾险情考核-20分/次。 3. 因维修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出现非计划停运考核-3分/次。 4. 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周五安全大检查,不落实无实效,对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每发生一项考核-2分。 5. 对工作人员不认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每发生一项考核-2分/次。 6.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查,每项考核-2分。 7.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安全标志完好规范。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等应按定置管理,按要求进行摆放,并保持完好清洁。否则每项考核-2分。 8. 管辖范围内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整改,每发生一项考核-5分。 (二)、人员管理及精神文明考核 1. 在岗工作人员配置未满足合同要求的考核-3分/日次。 2. 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采购人形象的考核-5分/次。 3. 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着装不规范考核-1分/人。 4. 工作时间饮酒的考核-3分/人次。 5. 在禁烟区内吸烟考核-3分/人次。 6. 工作人员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不良遭投诉,经查属实的考核-5分/次。 7. 工作人员因号牌制作及发放超时遭投诉,经查属实的考核-5分/次。 8. 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的事件,除考核-20分外,责任人依法处理。 9. 工作人员拒绝给车主车辆安装牌照的考核-5分/次。 (三)、保洁考核 1. 必须保证所管辖区域内所有室内、外的清洁。不按规定及时清扫,每发现一处考核-0.5到 -1分。 2. 发放区内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按一般事故严肃处理。 注:以上考核部分仅是对中标人履约期内日常工作的监督,其他未列入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标准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制作点,并解除合同,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美英、舒高发、左亚男、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海城市202国道北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png
一、项目编号:JH24-2103***-00205
二、项目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八里镇钟台村
中标(成交)金额:***.48(元)
评审总得分:93.6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1、机动车号牌制作点应经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备案确认,并在公安部指定厂家订购机动车号牌生产设备,按照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现场制作成品号牌并发放,相关材料齐全立等可取,等候时间最长不超过 2 小时,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当场领取号牌。 2、采购人对中标人机动车号牌制作点要求的全部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此外制作点还应配备交管业务流水动态信息公告屏及用于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的设备,提供休息座椅等便民措施。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服务时间:1 年(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号牌制作点符合采购人要求并验收合格后,合同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每年签订一 次,累计签定期限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考核内容由采购人考评,每月考评分(100分标准)未达到80分以上,采购人提出整改要求,中标人按要求整改。连续三个月未达到80分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一)、安全考核 1. 每发生一次一般事故考核-20分/次。 2. 每发生一次火灾险情考核-20分/次。 3. 因维修质量原因或巡检失职导致出现非计划停运考核-3分/次。 4. 定期安全大检查,每周五安全大检查,不落实无实效,对查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每发生一项考核-2分。 5. 对工作人员不认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考核,每发生一项考核-2分/次。 6. 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发放、使用和定期检查,每项考核-2分。 7. 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安全标志完好规范。消防器材、安全工器具等应按定置管理,按要求进行摆放,并保持完好清洁。否则每项考核-2分。 8. 管辖范围内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整改,每发生一项考核-5分。 (二)、人员管理及精神文明考核 1. 在岗工作人员配置未满足合同要求的考核-3分/日次。 2. 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采购人形象的考核-5分/次。 3. 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的着装不规范考核-1分/人。 4. 工作时间饮酒的考核-3分/人次。 5. 在禁烟区内吸烟考核-3分/人次。 6. 工作人员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不良遭投诉,经查属实的考核-5分/次。 7. 工作人员因号牌制作及发放超时遭投诉,经查属实的考核-5分/次。 8. 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法的事件,除考核-20分外,责任人依法处理。 9. 工作人员拒绝给车主车辆安装牌照的考核-5分/次。 (三)、保洁考核 1. 必须保证所管辖区域内所有室内、外的清洁。不按规定及时清扫,每发现一处考核-0.5到 -1分。 2. 发放区内不允许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按一般事故严肃处理。 注:以上考核部分仅是对中标人履约期内日常工作的监督,其他未列入内容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8)、《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标准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制作点,并解除合同,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美英、舒高发、左亚男、李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海城市202国道北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浩远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艺境长江路15-A18栋W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号牌制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海城市通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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