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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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二次公告(招标编号:0614SY24049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20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2 台 330MW 机组产生(除招标人特殊需求外)的粉煤 灰,预计年产出量约 35 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整体外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 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具有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具有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销售及处 理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承包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或 直接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双方确认的货物结
算单等关键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其中,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及签字 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等。)
5、投标人须具备粉煤灰储存总量在 15 万吨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并提供租赁合 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满足本项目合作周期的相关材料(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签字盖章 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 书、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业绩等,发送至 liuyuanfeng@syzbzx.com 邮 箱。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 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报名要求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报名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 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所 投标包的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户,汇款时一定要注明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凭证 发送至 liuyuanfeng@syzbzx.com 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凭证即视为获取文件成功,获 取文件成功后将开具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环保综合利用采购计划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 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预算及最高限价
预算资金:预估费用 420 万元
最高限价:开标前三日公布
三、招标内容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2 台 330MW 机组产生(除招标人特殊需求外)的粉煤灰,预计年 产出量约 35 万吨粉煤灰综合利用整体外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 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具有环评批复、环保验收等环保手续,具有粉煤灰、炉渣固废综合利用销售及处 理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承包粉煤灰综合利用(销售或 直接使用)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合同双方确认的货物结 算单等关键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其中,业绩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及签字 盖章页、合同主要内容等。)
5、投标人须具备粉煤灰储存总量在 15 万吨以上,符合环保要求的存储场地,并提供租赁合 同或自有产权证明,满足本项目合作周期的相关材料(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签字盖章 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6 日 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 2024 年 6 月 6 日 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将购买招标文件须准备的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如: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证书、法人/负责 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业绩等,发送至 liuyuanfeng@syzbzx.com 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3、其他说明: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发送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将报名要求的材料扫 描件发送至邮箱后(包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我代理公司相关负责人会进行报名审核工作,审核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审核合格后(审核不合格请不要私自汇款,否则 后果自负),各投标人请将所投标包的标书款汇至公告中的我公司汇款账户,汇款时一定要 注明项目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发送至 liuyuanfeng@syzbzx.com 邮箱,我公司确认收到汇款 凭证即视为获取文件成功,获取文件成功后将开具发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
八、其他
1、计划合同期限: 一年。
2、质量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 万元(详见保证金专用账号)
4、汇款账户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 8026 2210 001
注:此账号仅为标书款汇款账号(报名合格后才可汇款)。
九、监督部门
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灯塔市西马峰镇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系人:***
电话:***、22525779
电子邮箱:liuyuanfeng@syzbzx.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灯塔市西马峰镇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 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liuyuanfeng@syzbzx.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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