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第004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第004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40508001X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7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侦查无人机10个(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交齐全部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项目编号:LNHS20240508001X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攻坚组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7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侦查无人机10个(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交齐全部货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至 2024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以上材料须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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