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东校区报告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采购公告—东校区报告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公告—东校区报告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东校区报告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服务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请按要求规范装订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4-060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 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1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46.9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报告厅8.85m,地下室-5.350m。报告厅采用框架结构,地下室采用混凝土墙结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4万元,高于2.4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供应商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材料。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 6月12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联系人:***,15940357046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4-0605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 扩建工程总建筑面积: 14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13.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46.9平方米。建筑高度:地上报告厅8.85m,地下室-5.350m。报告厅采用框架结构,地下室采用混凝土墙结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2.4万元,高于2.4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供应商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材料。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1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提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1星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 6月12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项目联系人:***,15940357046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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