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74
项目名称: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41,500.00
最高限价(元):3,850
采购需求:查看
可移动勾臂式垃圾箱790个。
垃圾箱技术参数:
1、箱体容积:≥3立方米;
2、箱体尺寸(长*宽*高):2370*1500*940(mm);
3、主框架方管厚度≥2mm;
4、箱体侧板和底板钢板厚度≥2mm、顶盖板钢板厚度≥1.5mm;
5、底部轨道槽钢厚度≥5mm;
6、投料口:箱体两侧各有1个投料口,投料口尺寸≥1200*500(mm),并由滑道撑杆撑起;
7、后门与顶板连接合页厚度≥10mm;
8、箱体底部采用船型结构,后门与箱体采用机械装置锁紧密封;
9、箱体前边用加粗支撑柱撑起,后面设有两个定向轮,轮子主材质为优质碳钢;
10、焊接工艺:方管主框架连接及箱体底部满焊,侧、上封板为点焊,点间距≤5公分,箱体内部满焊并在焊缝处打胶;
11.箱体内部无槽钢、无角铁框架,箱体下方四周设有加强筋;
12、钩心部位采用方钢,对应钩心的箱体上设防撞板,防撞板厚度≥5mm,防撞板面积≥0.05平方米;
13、钩心高度1030mm,导轨外宽1040mm,垃圾箱须与勾臂车辆配套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内注册,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及制造商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朝阳路一段9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首山湖D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578801000012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22-00074
项目名称:2023年建昌县农村人居环境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41,500.00
最高限价(元):3,850
采购需求:查看
可移动勾臂式垃圾箱790个。
垃圾箱技术参数:
1、箱体容积:≥3立方米;
2、箱体尺寸(长*宽*高):2370*1500*940(mm);
3、主框架方管厚度≥2mm;
4、箱体侧板和底板钢板厚度≥2mm、顶盖板钢板厚度≥1.5mm;
5、底部轨道槽钢厚度≥5mm;
6、投料口:箱体两侧各有1个投料口,投料口尺寸≥1200*500(mm),并由滑道撑杆撑起;
7、后门与顶板连接合页厚度≥10mm;
8、箱体底部采用船型结构,后门与箱体采用机械装置锁紧密封;
9、箱体前边用加粗支撑柱撑起,后面设有两个定向轮,轮子主材质为优质碳钢;
10、焊接工艺:方管主框架连接及箱体底部满焊,侧、上封板为点焊,点间距≤5公分,箱体内部满焊并在焊缝处打胶;
11.箱体内部无槽钢、无角铁框架,箱体下方四周设有加强筋;
12、钩心部位采用方钢,对应钩心的箱体上设防撞板,防撞板厚度≥5mm,防撞板面积≥0.05平方米;
13、钩心高度1030mm,导轨外宽1040mm,垃圾箱须与勾臂车辆配套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国内注册,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需求;(2)本项目接受经销商及制造商报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朝阳路一段9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首山湖D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h666888@163.com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蕴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5788010000123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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