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中医院无影灯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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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丹东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丹东市中医院无影灯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丹东市中医院无影灯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中医院无影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00-01607
项目名称:丹东市中医院无影灯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1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数量1个)

1.1、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1.2、灯头为风车型设计,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母灯及子灯均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19%。

1.3、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便于非洁净区人员移动手术灯位置的同时,医护人员清洁时不会留残留污染,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1.4、灯头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无拼接缝隙,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1.5、手术灯灯头≥IP54防水防尘等级。

1.6、母灯中心照度≥160,000Lx,子灯中心照度≥160,000Lx。

1.7、20%光柱深度(大光斑):≥1300mm。

1.8、60%光柱深度(大光斑):≥700mm。

★1.9、光斑直径调节范围:150mm-270mm

★1.10、光斑均匀性:d50/d10≥60%。

1.11、母灯深腔照明率100%,子灯深腔照明率100%。

1.12、单遮板无影率≥60%;双遮板无影率≥55%

1.13、偏置单遮板无影率≥75%

1.14、显色指数Ra:≥98;显色指数R9:≥96。

1.15、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2、高端LED手术无影灯技术要求(数量2个)

2.1、采用LED冷光技术,每组LED光源都有单独的透镜聚光。

2.2、灯头为风车型设计,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母灯及子灯均符合DIN1946-4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扰流指数<19%。

2.3、灯头操作扶手与灯头一体成型,便于非洁净区人员移动手术灯位置的同时,医护人员清洁时不会留残留污染,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2.4、灯头采用一体化无螺钉设计,无拼接缝隙,医护人员清洁更方便,不会留残留污染而影响洁净消毒效果。

2.5、手术灯灯头≥IP54防水防尘等级。

2.6、母灯中心照度≥160,000Lx,子灯中心照度≥160,000Lx。

2.7、20%光柱深度(大光斑):≥1350mm。

2.8、60%光柱深度(大光斑):≥750mm。

★2.9、光斑直径调节范围150mm-300mm。

★2.10、光斑均匀性:d50/d10≥60%。

2.11、母灯深腔照明率100%,子灯深腔照明率100%。

2.12、单遮板无影率≥60%;双遮板无影率≥56%

2.13、偏置单遮板无影率≥76%

2.14、显色指数Ra: ≥98;显色指数R9: ≥96。

★2.15、具备色温可调功能,可调范围不小于3500K-5100K,不少于5级可调。

★2.16、小C臂绕大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且灯头绕C臂旋转范围:无限位。

2.17、具备照度稳定技术,保证手术灯十年寿命周期内照度稳定。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代理公司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文件密封送至开标现场。保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之前未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
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之前已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中医院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20-22号楼2单元104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085583277@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131100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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