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百股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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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百股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百股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百股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3-00179 项目名称:2024年凌河区紫荆街道(金屯村、百股村)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57,804.74 最高限价(元):1,257,804.74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底前竣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1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标时,供应商可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需加盖公章(2)参加会议人员身份证原件(3)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凌河区紫荆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3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22号国际汽配城院内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wxmgl@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38370100000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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