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1包、2包、3包
【招标公告】[丹东市·东港市]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1包、2包、3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1-00156
项目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01包:
预算金额:
99386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993860.00 元
002包:
预算金额:
15008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080.00 元
003包:
预算金额:
10024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240.00 元
服务需求:
001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畜禽肉及副产品;磺胺类(总量)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002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根据不同节令、网络食品安全热点话题等专项行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003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针对突发事件、上级部署等专项行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05日至 2024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东港市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东港市华夏路1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707012109264011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5-7550267
项目概况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8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1-00156
项目名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001包:
预算金额:
99386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993860.00 元
002包:
预算金额:
15008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080.00 元
003包:
预算金额:
10024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 100240.00 元
服务需求:
001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畜禽肉及副产品;磺胺类(总量) 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002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 :根据不同节令、网络食品安全热点话题等专项行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003包:食品安全监督检验服务:针对突发事件、上级部署等专项行动(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05日至 2024年6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 ,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东港市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东港市华夏路1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 ***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丹东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707012109264011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415-7550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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