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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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H420240530
项目名称: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9,427.28
最高限价(元):179,427.28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商务条款偏离表为准)
(一)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风险。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308室
方式:电话报名(未经电话确认报名无效)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七、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600080000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H420240530
项目名称: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9,427.28
最高限价(元):179,427.28
采购需求:
二、技术要求
采购范围:中心质检院建材与工程专业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商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商务条款偏离表为准)
(一)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四)合同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等)、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风险等一些其他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工程量清单自行考虑所有风险。
(五)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六)验收标准:按国家及有关部门相关标准执行。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6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308室
方式:电话报名(未经电话确认报名无效)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七、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联系方式: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政兴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46000800000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642000769、024-869015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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