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兴城市宁远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155
项目名称: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7,542.62
最高限价(元):1,397,542.62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修建村内水泥混凝土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文化广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合格;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依据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宁远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兴城市宁远街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ldftztb_20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3080000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13898983454
项目概况
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155
项目名称:宁远街道新地号村修建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安装路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7,542.62
最高限价(元):1,397,542.62
采购需求:查看
(1)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修建村内水泥混凝土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文化广场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标准:合格;
(5)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7)验收标准及方法:依据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即: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各潜在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http://www.hldggzyjyzx.com.cn/,各潜在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本次投标相关信息。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宁远街道办事处
地 址: 兴城市宁远街道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海滨路5-5号楼B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ldftztb_2019@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石化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市富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30800000223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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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89898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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