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4-00024
项目名称: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喀左县水泉镇水泉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kaiz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7000201000030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7542115915
项目概况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4-00024
项目名称: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水泉镇南亮子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0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水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喀左县水泉镇水泉村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kaiz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7000201000030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754211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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