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188
项目名称: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个月。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款分三次支付,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款的40%,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的30%,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款的30%。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按照《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对抚顺市1036公里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展开养护巡查工作,检测时采取行车连续检测的模式,行车检测时记录病害类型、数量、桩号等信息,并拍照取证;共计6大类33个小项检测指标,日检月评,每月出具检评报告,并提供在线管理平台,可实现巡查轨迹查看、养护事件位置查看、事件详情查看等功能,并对巡查总里程、养护事件总数等指标进行统计。
(2) 对抚顺市1036公里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工作每月完成3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对干线公路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每月进行养护质量评价,形成巡查检测报告,对干线公路冬季除雪防滑工作进行巡查、检查。
(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交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彩色扫描件、公告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项目管理要求:
a.按采购人确定的工作内容提供服务,每月养护巡查数据正式报告须在次月15日前提交采购人(节假日提前提交),每逾期1天,核减成交价款的2%。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投入的巡检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实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每更换一人,核减成交价款的5%。
c.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拒不执行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数据造假;将数据泄露给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等廉政要求。
d.成交供应商对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反保密协定的,核减成交价款的 20%。
(5)技术文件要求:检评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项目承担机构留存,两份交采购人。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江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zzhwzh01@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户名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20500059085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00-00188
项目名称:2024年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60,000.00
最高限价(元):1,0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个月。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款分三次支付,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款的40%,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款的30%,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款的30%。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按照《辽宁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办法》要求,对抚顺市1036公里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展开养护巡查工作,检测时采取行车连续检测的模式,行车检测时记录病害类型、数量、桩号等信息,并拍照取证;共计6大类33个小项检测指标,日检月评,每月出具检评报告,并提供在线管理平台,可实现巡查轨迹查看、养护事件位置查看、事件详情查看等功能,并对巡查总里程、养护事件总数等指标进行统计。
(2) 对抚顺市1036公里抚顺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工作每月完成3次全覆盖巡查、检查,对干线公路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每月进行养护质量评价,形成巡查检测报告,对干线公路冬季除雪防滑工作进行巡查、检查。
(3)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交通或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进行更换。
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彩色扫描件、公告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项目管理要求:
a.按采购人确定的工作内容提供服务,每月养护巡查数据正式报告须在次月15日前提交采购人(节假日提前提交),每逾期1天,核减成交价款的2%。
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投入的巡检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实更换的需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每更换一人,核减成交价款的5%。
c.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拒不执行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采购人工作计划安排;巡检数据造假;将数据泄露给第三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等廉政要求。
d.成交供应商对数据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反保密协定的,核减成交价款的 20%。
(5)技术文件要求:检评报告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项目承担机构留存,两份交采购人。
(6)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9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0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临江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zzhwzh01@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户名称: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205000590859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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