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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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铁岭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辽宁骄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2299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骄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莲花湖街道秦淮人家小区泰山路商业4座1-3,1-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924,000(元)
评审总得分:99.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物业管辖范围内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养护工作;负责提供安全保卫、24小时值班值宿;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行、饮食卫生、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忠、袁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024-74839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市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磋商).doc
一、项目编号:JH24-210000-12299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骄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莲花湖街道秦淮人家小区泰山路商业4座1-3,1-4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924,000(元)
评审总得分:99.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负责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物业管辖范围内日常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养护工作;负责提供安全保卫、24小时值班值宿;负责食堂的日常运行、饮食卫生、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甲方在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曾庆忠、袁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7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024-748397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市法院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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