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阜新市 发布日期: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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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阜新市 采购单位 阜新市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2-00009
项目名称:阜新市海州区中小学校园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0,000.00
最高限价(元):87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阜新市海州区所属15所中小学校区2024年校园保安服务。基本情况和管理要求如下:
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为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和治安秩序,提升内部的整体管理水平,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平等互利等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选聘安保服务。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
(1)每天早7点到校,晚5点离校,工作时间10小时。
(2)上岗必须穿安保服装、佩戴警棍、辣椒水、金属探测仪。
(3)每天校园内巡查不少于五次,其余时间在保安亭做好出入人员记录。
(4)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须联系校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5)节假日按照学校要求上岗,寒暑假可按学校安排轮休一到两周。事病假须有其他安保人顶替,不得空岗。
(6)保证工作人员在岗人数,保证工作质量。
(7)其他临时事物用工等。
以上作为对安保人员的考核,每月有两项未做到者,根据情节轻重可辞退。
2.运行方式:供应商向采购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双方共同管理,同时须服从采购方指定部门的管理、考核、监督。
3.服务期限:叁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4.报价要求:报价中应包含安全保卫的工资、社保、加班补贴、高温费、考核奖、服装、装备、税收等及承诺达到安全保卫要求的一切费用。保安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阜新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交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保险伤、生育保险)。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三、付款办法
合同签订后,每月履行完合同,经考核后,按月支付,银行转账。
四、服务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采购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研究运行方案,提供安保人员配置计划,增强信息化管理方式。
2.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场所的需要配备相应数额的保安人员,并能按照规定时间和任务要求开展门卫、巡逻等业务工作。
3.保安配备要求
(1)根据采购方的实际情况,配备专职保安29名,具有有效的《保安员证》;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工作责任心强,有岗位工作所需的体能素质、文化程度、语言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安保和消防知识,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且在本市居住的外市县人员,退伍军人或党员、有保安工作经历的优先。
(2)保安人员必须政审合格,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或者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未曾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盗窃等不良活动受过公安机关查处的。
(3)配备的保安队长需有相关工作经验,年龄在55周岁以内、具有公安部门认证的保安员资格证书,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指挥能力。
五、基本要求:
1.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设备,在遇有异常情况或紧急求助时,保安应及时赶到现场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2.保安人员上岗执勤,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符号,配备对讲装置和其他必备的安全护卫器械。装备佩带、仪容仪表规范整齐。保安服装、标志符号和证件的设计、制作和供应,按国家规定执行。
3.保安员要加强对出入人员、车辆的管理,进行检查和登记,并有详细交接班记录。保安人员按规定的频次和路线进行巡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如有必要根据采购方要求增大巡逻密度。
4.采购方对保安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沟通、管理、指导及检查考核反映的问题或事件,供应商应做出明确的响应时间承诺,采购方认为不符合条件或不胜任工作的保安人员随时无条件更换直至满足工作要求。
5.对供应商多次拒不执行服务调整或经多次督导仍未达到其要求,服务质量确实达不到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在采购方后续人员到位前,供应商可保持服务一个月,期内按采购方要求按时撤走人员。
六、有关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中标单位应按照相关国家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交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将所有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交采购方备案。
3.中标单位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对派驻的保安进行排班,派驻保安如有人员变动应在一周内上报采购方,不得使用协议工、临时用工等其他性质人员冒名顶替。
4.中标单位派驻保安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诉讼、工伤事故等事项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5.中标单位满足采购人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6.中标方不得将本项目转让和转包第三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预算保证前提下,一年服务期满后供需双方无意见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行政服务中心)4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除须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之外,还须登入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供应商诚信库申报及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报名登记后在线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电子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备份电子文件的存储采用U盘的方式递交可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时间自解密开始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4、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6、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及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fuxin.gov.cn)网站。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市海州区教育和文化旅游局
地  址: 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6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细河区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fxggzycgb001@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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