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2[LGGF-2024-HW-1730]-资审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4-05-30

【招标预告】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2[LGGF-2024-HW-1730]-资审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朝阳市 采购单位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2[LGGF-2024-HW-1730]-资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采购分类:钢包耐材整体包保
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
项目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实施地点:凌钢厂区。
2.2 计划合同履行期限:。
2.3 招标范围:优特钢厂120吨钢包耐材整体包保,数量为参考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计划包保周期为1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 耐火材料生产企业,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具有3年以内120t及以上钢包整体包保业绩1个(含)以上,提供2021年5月以后合同、技术协议、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性材料,并在人员、设备、工艺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24 年 05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6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登录 
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lgzb.lgjt.com.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6 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2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凌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凌源市钢铁路3号      
邮    编:    122500                 
    
联 系 人:    谢海涛、王琪皓              
电    话:    ***  
传    真:    0421-6762324             
  
邮    箱:    lgzblgjt@163.com         
  
 
 
 2024 年05月 29日
物料信息:
包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材料材质
采购数量
计划备注
需求人
1
A0001616
120吨钢包耐材包保(特钢)
吨钢
寿命≥80次
 
2640000
 
 

 
附件1:
120吨钢包耐材包保技术协议(修订)
甲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两家包保的原则,乙方对甲方优特钢事业部120吨钢包耐材进行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包保范围
1.钢包内衬设计,提供砌筑图及砖型图,透气砖和水口座砖图纸。
2.内衬材料供货(包括纳米隔热层、永久层、工作层、钢包座砖和透气砖等)。
3.钢包内衬砌筑,钢包烘烤。
4.钢包拆除、倒运、烘烤并按甲方要求进行记录。
5.钢包烘烤后钢包水口座砖异常处理、在线钢包包衬修补维护,提供修补用料。
6.中修钢包透气砖、座砖、渣线砖的更换和包底冲击区挖补以及其他局部修补。
7.连铸转台、剩水、返水事故钢包的冷钢处理、拆除与砌筑。
8.根据透气砖的效果增加氩气逆止装置(乙方提供)。
9.配合甲方进行新工艺、新材料试验,适应甲方工艺变化和工艺要求。
10.负责规范使用煤气烘烤设施及煤气管道泄水、包括巡检等工作。
二、包保方法
 1.价格以吨钢费用(           )的形式包保,付费钢产量为包保钢包当月120吨转炉生产的合格钢坯量。
2.转炉吹炼过程因泄爆飞枪等事故无法继续冶炼的异常情况钢水需要翻出用包不予单独计算和付费。
3.厂家更换时,剩余包龄(专指工作层,不包括永久层)生产的合格钢坯予以付费。
4.包保的技术要求为甲方提供的及乙方设计经甲方确认的质量技术要求,乙方提供耐材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技术指标
1.在转炉、LF炉双透气砖吹氩以及RH精炼情况下,月平均包龄都要求达到80次以上(可以进行两次中修或小修)。经过RH精炼每包次按1.5次进行计算包龄,因甲方原因导致钢水在精炼炉处理时间超过180min按2次计算包龄,超过240min按3次计算,以此类推。
2.在装122吨钢水时,钢包净空高度需满足600mm以上净空要求。
3.钢包砌筑包壁砖、渣线砖厚度≤200mm,包壁永久层加隔热层厚度<100mm,永久层裂纹宽度≤2mm;小修钢包渣线低于130mm必须更换;中修钢包渣线全部更换、维修后熔池≥130mm,包底≥200mm;钢包单包役下线后渣线砖残余厚度≥50mm,包壁砖残余厚度≥60mm,透气砖残余厚度≥180mm,包底砖残余厚度≥100mm。
4.钢包永久层使用次数达到10个包役但不允许超过15个包役。钢包渣线外壳温度不超过320℃,包底及熔池外壳温度不超过370℃。
5.双透气砖工艺,在转炉、精炼全过程中每个透气砖氩气分别开到最大时钢水吹开直径不得小于600mm。
四、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按乙方设计并经甲方确认的图纸和砌筑方案对钢包进行砌筑,自备砌筑材料,使用相关耐火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施工队伍包含砌筑、维护、天车工、烤包工、拆包工等。
3)按照甲方确认的烘烤制度和曲线对钢包进行烘烤。
4)对钢包进行在线维护和修补。渣线、座砖和包底冲击区砖更换。
5)所有砌筑(浇筑)用的一切设备、工器具(如:切砖机、浇筑模具、搅拌机、振动棒、泥浆搅拌机、风镐、吊装工具等)由乙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保证安全可靠。
6)按照要求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对甲方提供的设备进行自主保养等管理。
7)在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离线烤包区域煤气管理。
8)对下线钢包的内外壁残钢、残渣进行处理,使之满足中修或大修施工条件。
9)乙方钢包耐材按甲方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10)配合甲方进行技术工艺改进、新材料试验。
11)每家包保单位烤包人员至少3人,涉及的所有煤气区域作业必须保证两人以上。
12)工作区域现场卫生及修砌场地的安全、定置等相关工作以及特殊天气协助甲方处理积水、积雪(冰)工作。
2.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拆包车、天车(甲方不提供拆包工和天车工)、龙门吊、工作场地及相关能源介质。乙方使用甲方的水、电、气、拆包车燃油等能源介质及相关设备(经甲方允许的)时均为无偿使用,但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浪费,不得损坏甲方的设施和设备,如因乙方人员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2)负责钢包结构维修、拆包车维修备件更换协助钢包内衬的拆除。
3)负责对乙方的监督和指导,共同决定是否甩包。
4)对乙方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案进行评估和确认。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钢包使用效果对乙方包保期限和数量进行调整。
3.安全管理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主要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资格。乙方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安全交底”。包保期间乙方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结算方式及扣款
 1.每月合格钢坯产量、钢包投入数量,以甲方的记录和出具报告为准,包保付费为每月合格钢坯产量乘以包保价格减去当月扣款款项。
2.生产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需要倒包的钢包,浇注钢包参与钢包包龄及产量计算,非浇注钢包只参与包龄计算。
3.单炉产钢量按月末出库产量除以总生产炉数得出。
4.70次≤平均包龄<80次,每降低1次降价0.1元/吨钢;60次≤平均包龄<70次,每降低1次降价0.3元/吨钢;小于60次按包保费用的50%结算,同时终止包保。
5.单包包役内修补次数≤2次,大于两次的扣款1000元/包次;单包包龄(甩包重新砌筑)小于80次,每降低1次扣款500元,累计计算。
6.因甲方原因造成钢包提前下线,未达到寿命钢包:中修前(换全部渣线前)钢包费用按:中标价格*80次*当月单炉产钢量*80%元/个结算;中修后(换全部渣线后)钢包按:中标价格*80次*当月单炉产钢量*90%元/个结算,此钢包本包役钢产量从月总产量中予以剔除,包龄指标不予扣款。
7.连铸转台事故钢包按:中标价格*80次*当月单炉产钢量*70%元/个结算。
8.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包底吹透气双砖不开,扣款2000元/炉,冶炼双吹钢种时有一块透气砖效果达不到技术要求或串气时,扣款500元/炉。造成停浇或返水事故按实际损失进行扣款。
9.正常使用下线的钢包残余厚度达不到技术要求,扣款2000元/包/项。
10.钢包外壳温度超过规定要求扣款500元/个;如维持生产需要仍需使用的,每炉增加扣款200元,同时下线后永久层必须拆除重新打结。
11.砌筑好的钢包残渣未清理干净的扣款500元/次。钢包砌筑或修补烘烤后,钢包有缺陷不能使用,扣款2000元/次。
12.周转钢包出现断砖情况需下线修补,扣款2000元/次。如断砖情况较轻,可继续使用,扣款500元/次。
13.周转钢包出现包壁发红问题,未影响生产情况,扣款5000元/次。如出现影响生产节奏,造成铸机停浇或断流等事故按实际损失进行扣款。
14.钢包修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废旧砖砌筑,否则扣款1000元/次。
15.因钢包透气砖或水口座砖断裂、串气导致的钢包不自开,扣款1000元/炉。
16.拆包时发现冷钢夹杂一次扣款2000元。
六、其他约定
1.包保期间服从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产品规格、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相关损失,未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款500~2000元。
3.乙方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提供设施设备损坏的,要无条件恢复并承担相关费用,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
4.发生漏包事故,除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外,造成的停产赔偿2万元/小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漏包事故的,甲方有权减少用量、提前终止合同或取消包保资格。
6.乙方要按甲方生产节奏的需要,对钢包进行砌筑和烘烤,保证可使用红包周转,每一个班受影响扣款1万元。
7.新包烘烤未达到要求,造成连铸坯出现皮下气泡等质量缺陷,扣乙方2万元/炉。如果出现重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8.乙方人员在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须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规定,按相关制度扣款。
9.乙方涉及特种作业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证书,无证人员禁止作业,发现无证操作扣款2000元/次,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产整顿。
10.甲方要为钢包正常周转创造条件,钢包下线后及时拆包、维修,保证7天内具备砌筑条件。返水粘钢钢包及事故钢包需在1个月内具备砌筑条件。
11.因甲方原因需要终止包保的,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要求终止包保的,须提前90天书面通知甲方。
12.每批货提供合格证件3份。
13.下线拆除的钢包包衬耐材、耐材余料、所用木托盘、吨袋乙方可自行回收,并负责监装出厂物资全过程,不可夹带任何含铁物料,如被甲方发现夹带含铁物料,甲方按含铁物料原价十倍对乙方进行扣款,并有权停止相关物资回收和该厂家供货。
注:本协议是对原2023年签订的《120吨钢包耐材包保技术协议》内容修订,自2024年3月1日开始执行,原协议作废。
 
甲方:优特钢事业部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附件2:
  120吨钢包耐材包保试验协议
需   
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优特钢厂
供   
方:
根据公司2024年120吨钢包耐材包保的招标结果,需方优特钢厂拟试验供方提供的120吨钢包内衬耐材。双方就120吨钢包内衬耐材达成如下试验协议:
1.  
发包方优特钢厂提供试验所需条件;
2.  
包保方提供120吨砌筑钢包2个,包保方首先砌筑一个钢包,达到规定使用包龄后,再砌筑第二个钢包;试验期间,因供方原因出现漏包事故,立即终止试验,试验失败。
3.  
试验钢包执行《120吨钢包耐材包保技术协议》相关要求;
4.  
试验的钢包砌筑(小修、中修)烘烤,满足现有的条件,不能影响钢包的周转和生产使用。
5.  
在试验期间供方至少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踪试验,否则不予试验。
6.  
包保方单位人员在进入现场试验之前与发包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7.  
发包方在2个钢包试验完成后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成功,随着周转钢包达到包役下线陆续开始砌筑。试验失败,直接退出。
8.  
试验及试用期间由于包保方原因造成需方安全、质量、生产事故,相应经济损失由包保方负责赔偿。
9.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招标技术要求。
本协议一式四份,优特钢厂、生产制造部、采购销售中心及供方各一份。
需    方: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优特钢厂(公章):        
            生产制造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供    方(公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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