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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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望花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2024-0505-035
项目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29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29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疑与投诉
(1)如果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按照程序必须先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盘山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D-2024-0505-035
项目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29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29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望花区塔峪镇塔峪村村巷路灯亮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7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质疑与投诉
(1)如果供应商对磋商采购文件有异议,按照程序必须先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材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
(2)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予以驳回。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望花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盘山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盛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33号楼4号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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