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4-015
项目名称: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2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竣工且验收合格(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B2024-015
项目名称:2024年拉古乡各村内微小河流整治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23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竣工且验收合格(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拉古经济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抚华建设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二路14号楼1号门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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