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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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11-00028
项目名称: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34,000.00
最高限价(元):2,533,997.62
采购需求:查看
1、千山区道路标线施划工程包含:鞍山路(鞍上线至通海大道)全长 17.964 公里;鞍海路(杨柳河南桥头至海华路口)全长 8.099 公里;建国大道(鞍海路至海华路)全长 5.700 公里;天峰路(鞍海路至娘娘庙铁路桥)全长 0.604 公里;全长 32.367公里。
2、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鞍山路(鞍上线至通海大道)、鞍海路(杨柳河南桥头至海华路口)、建国大道(鞍海路至海华路)、天峰路(鞍海路至娘娘庙铁路桥)。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20天(最终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2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线上电子版文件与U盘中的备份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本项目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04227393,邮编:114000。 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建议)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快递内的U盘应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千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鞍海路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四方台路30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HZB117@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铁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3038562999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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