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协议采购]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正在报名]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4-05-21

【招标公告】[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竞争性磋商][材料设备][协议采购]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正在报名]: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本溪市 采购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5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22-00314
项目名称:桓仁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2.78万元
最高限价:816.71万元
采购需求:恢复路线里程2.327公里,恢复沥青路面6065平方米,恢复水泥路面2205平方米;恢复及新建沿线防护13490立方米/3296延米;新建浆砌片石边沟198立方米/300延米;维修涵洞16道,新建涵洞1道;新建钢护栏2169米;新建桥梁1座/42.6米。(具体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2024年8月10日竣工。(具体日期以采购合同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①或②项: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至桓仁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正阳街01组12栋0单元5-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报名联系人务必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和手机号码(用于开标现场咨询及评审过程澄清等),如已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但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时限内未解密,且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网上报名联系人所留联系方式未成功联系到供应商,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3、开标前15分钟内供应须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登录账号,开标时间到达后自行解密投标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之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温馨提示: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清晰度和盖章签字完整,确保能够清晰可辨,并添加目录,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或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桓仁满族自治县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桓仁县黎明街民族路 5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建兴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40348599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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