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结果】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结果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绥中县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21-00355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供应商名称:绥中县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814,8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其他要求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成交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 2、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设施配备完善。 3、房屋内已有简单装修(包括已吊顶、已铺地砖、照明、洗手间等)。 4、房屋交付后,采购人需要可对房屋内进行修改(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年付费,于每年第一个月内支付本年的场地租赁费。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予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租赁税金:物业租赁税由采购人全额支付。 (六)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要求:(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其他要求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成交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 2、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设施配备完善。 3、房屋内已有简单装修(包括已吊顶、已铺地砖、照明、洗手间等)。 4、房屋交付后,采购人需要可对房屋内进行修改(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年付费,于每年第一个月内支付本年的场地租赁费。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予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租赁税金:物业租赁税由采购人全额支付。 (六)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新华、佟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绥中县商业路S6-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文件(终).doc
一、项目编号:JH24-211421-00355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供应商名称:绥中县凯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814,800(元)
评审报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C21020000房屋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其他要求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成交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 2、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设施配备完善。 3、房屋内已有简单装修(包括已吊顶、已铺地砖、照明、洗手间等)。 4、房屋交付后,采购人需要可对房屋内进行修改(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年付费,于每年第一个月内支付本年的场地租赁费。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予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租赁税金:物业租赁税由采购人全额支付。 (六)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1. 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服务要求:(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 (二)拟租赁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3年 (四)其他要求 1、必须为权属清晰的现楼,保证在成交前无出让、查封或其他法律纠纷。 2、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设施配备完善。 3、房屋内已有简单装修(包括已吊顶、已铺地砖、照明、洗手间等)。 4、房屋交付后,采购人需要可对房屋内进行修改(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 5、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年付费,于每年第一个月内支付本年的场地租赁费。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原件交予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发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五)租赁税金:物业租赁税由采购人全额支付。 (六)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当天中标人需将物业及房屋交付给采购人使用。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新华、佟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绥中县商业路S6-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绥中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绥中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租用业务及办公用房文件(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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