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营口市 发布日期:202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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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营口市 采购单位 大石桥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委托,拟对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
2.联系人:张先生
3.联系方式:04175801779
4.联系地址:大石桥市二高街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2024年度大石桥市设计文件优化评审机构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2108822024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1包:选择甲级单位对400万以上的预算项目设计文件进行优化评审,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优化评审。2包:选择乙级单位对400万以上的预算项目设计文件进行优化评审,包括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优化评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1包1包:甲级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2包2包:乙级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包 2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
1大石桥市财政局本级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1包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水利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甲级或一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分包名称:2包
序号资格要求名称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建筑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水利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乙级或公路行业(公路)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或二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 2024年05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03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1)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峰茂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0067223
财务联系电话:0417-2868233
(2)备份文件要求:
1.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已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备份文件可开标当天,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启地点,或提前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2.开启地点: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大石桥源源水务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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