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大连市 发布日期: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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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大连市 采购单位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DLYHCG2024-1007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YHCG2024-1007
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定点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合同金额不超过2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即101%为无效报价。(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项目内容:选择1家供应商为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提供所需各类印刷品的印刷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察合格且采购预算落实,服务内容与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1.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http://xyln.ln.gov.cn/)、“信用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购买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05月10日起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001室)。
2、购买文件方式:现场购买,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0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0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永合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68号宏誉大厦1001室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本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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