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第三方公路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盘锦市第三方公路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盘锦市第三方公路巡查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监督部门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7-2824346
项目地址
盘锦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盘锦市第三方公路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464722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巡查盘锦市干线公路养护里程514.5公里。
标段(包)名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464722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等规定。
标段(包)招标范围
对全市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及小修工程量验收(除在建道路及桥梁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标段(包)估算价
5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07 00:30至2024-05-13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6 02: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1.投标人将对项目情况自行充分了解,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4.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4-06-06 02: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当日,采用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财务能力:
投标人的财产(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应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将否决投标人本次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完成网员注册后,2024年05月07日至 2024 年05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wrl326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ngc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7-2824346
项目地址
盘锦市境内
招标人名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盘锦市第三方公路巡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464722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0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巡查盘锦市干线公路养护里程514.5公里。
标段(包)名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464722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其他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或④项要求: ①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含路基路面养护、桥梁养护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等规定。
标段(包)招标范围
对全市干线公路进行养护巡查及小修工程量验收(除在建道路及桥梁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投标保证金
0.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1名):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公路)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公路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标段(包)估算价
5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07 00:30至2024-05-13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06 02: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1.投标人将对项目情况自行充分了解,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4.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 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2024-06-06 02: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电子开标为主,现场纸质开标为辅。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当日,采用见面交易方式,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制作锁到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财务能力:
投标人的财产(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
注:应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如果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书》,将否决投标人本次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2)完成网员注册后,2024年05月07日至 2024 年05月13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注:如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盘锦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0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wrl3263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lngczb@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