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段2024年高铁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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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工务段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工务段2024年高铁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段2024年高铁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二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4-034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工务段2024年高铁绝缘接头整治业务外包(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无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钢轨胶接绝缘接头》(TB/2975-2018)、《工务系统作业项目指导书》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对指定的状态不良胶接绝缘接头进行更换,以满足线路锁定轨温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负责免费维护,除人为损坏,均由服务商负责维修至验收达标。
5.售后服务及要求:(1)定期走访用户,及时了解工程设备情况;
(2)对用户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答复,并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如拒绝或拖延返工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3)负责免费对使用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负责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1)中标人施工作业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要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中标人施工使用的料具、工具随身携带。
(3)施工期间招标人指派专人担当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并按当月施工方案及《安规》的规定设置施工防护,作业现场甲方设置现场防护员,确保施工及人身安全,未设好防护时,禁止施工。
(4)中标人所有人员、工机具及材料必须进行编号、粘贴环形反光标识,进出网按照小组依次有序进出,严禁拥挤混乱,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反光马甲。
(5)中标人在施工时要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不得扩大施工范围,禁止擅自更改设计。施工结束后跟踪检查设备,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作业中,中标人需遵从招标人指挥,遵守高铁作业安全相关规定,如因中标人不听从招标人指挥、违反高铁作业安全相关规定、违规作业等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造成行车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全权负责,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7)作业后胶接绝缘接头外观与平直度、电绝缘、整体剪切、疲劳等性能和作业地段静态验收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扣件状态、道床状态、外观需满足文件规定标准。
(8)施工过程中所有用料均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胶结绝缘接头外观与平直度、整体剪切性能、电绝缘性能、疲劳性能、作业标准及相关安全要求符合《钢轨胶结绝缘接头》(TB/2975-2018)规定。
1.外观与平直度要求
(1)钢轨胶接绝缘接头平直度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钢轨胶接绝缘接头平直度标准
部 位 | 平直度要求 | 说明 | |
U≤200km/h | v>200km/h | ||
轨顶面(mm/1m) | +O.3 0 | +O.2 0 | “+”表示凸出 |
轨头侧面水平方向(mm/1m) | +O.3 -0.3 | +O.2 0 | “+”表示凹进 |
平直度以轨缝为中心进行测量,现场胶接绝缘接头轨头侧面水平方向只检查工作边。
(2)绝缘接头轨缝处,对于v≤200km/h线路,轨顶面垂直方向、轨头侧面水平方向错牙不应超过0.3mm(现场胶接绝缘接头水平错牙只检查轨头工作边);对于v>200km/h线路,轨顶面垂直方向、轨头侧面水平方向错牙不应超过0.2mm(现场肢接绝缘接头水平错牙只检查轨头工作边)。
(3)绝缘端板应与轨顶面平齐,不应凸出。
2.整体剪切性能
整体剪切试验应满足表2的规定。
表2 整体剪切试验
钢轨类型 | 纵向加载最大荷载 kN | 检验要求 |
50kg/m | 2700 | 不破坏,卸载后钢轨与夹板相对位移量不超过0.5mm |
60kg/m | 3000 | |
75kg/m | 3300 |
3.电绝缘性能
(1)胶接绝缘接头
干燥状态:电阻值大于10MΩ。潮湿状态:电阻值大于1000Ω。
(2)胶接绝缘夹板
干燥状态:电阻值大于20MΩ。潮湿状态:电阻值大于1000Ω。
4.疲劳性能
疲劳试验过程中,跨中截面向上和向下最大位移绝对值之和f试件不超过同钢种、同轨型钢轨在相同试验条件下测试值f钢轨的110%,即f试件≤1.1f钢轨
二、作业后,作业地段静态几何尺寸容许偏差管理值、扣件状态、道床状态符合《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及《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总工电【2019】34号)相关标准。
1.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作业后,相应速度等级作业地段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满足表3、4中作业验收标准。
表3线路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 160 km/h<υmax正线 | 120 km/h<υmax≤160 km/h 正线 | 80 km/h<υmax≤120 km/h正线 | υmax≤80 km/h正线及到发线 | 其他站线 |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限速(160 km/h)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限速(120 km/h)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限速(80 km/h)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限速(45 km/h)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封锁 | ||
轨距 | +2 -2 | +4 -3 | +6 -4 | +8 -6 | +4 -2 | +6 -4 | +8 -6 | +14 -7 | +6 -2 | +7 -4 | +14 -7 | +16 -8 | +6 -2 | +7 -4 | +16 -8 | +19 -9 | +6 -2 | +9 -4 | +19 -9 | +21 -10 | |
水平 | 3 | 5 | 8 | 10 | 4 | 6 | 10 | 14 | 4 | 6 | 14 | 17 | 4 | 6 | 17 | 20 | 5 | 8 | 20 | 22 | |
高低 | 3 | 5 | 8 | 11 | 4 | 6 | 11 | 15 | 4 | 6 | 15 | 19 | 4 | 6 | 19 | 22 | 5 | 8 | 22 | 24 | |
轨向(直线) | 3 | 4 | 7 | 9 | 4 | 6 | 9 | 12 | 4 | 6 | 12 | 15 | 4 | 6 | 15 | 18 | 5 | 8 | 18 | 20 | |
三角坑 | 缓和曲线 | 3 | 4 | 5 | 6 | 4 | 5 | 6 | 7 | 4 | 5 | 7 | 8 | 4 | 6 | 8 | 9 | 5 | 7 | 9 | 10 |
直线和圆曲线 | 3 | 4 | 6 | 8 | 4 | 6 | 8 | 11 | 4 | 6 | 11 | 13 | 4 | 6 | 13 | 15 | 5 | 8 | 15 | 16 |
注:①轨距偏差不含曲线上按规定设置的轨距加宽值,但最大轨距(含加宽值和偏差)不得超过1456 mm;
②轨向偏差和高低偏差为10 m弦测量的最大矢度值;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为6.25m,但在延长18 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表4道岔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
项目 | 160 km/h<υmax正线 | 120 km/h<υmax≤160 km/h 正线 | 80 km/h<υmax≤120 km/h正线 | υmax≤80 km/h正线及到发线 | 其他站线 |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作业 验收 | 计划维修 | 临时补修 | ||
轨距 | +2 -2 | +4 -2 | +5 -2 | +3 -2 | +4 -2 | +6 -2 | +3 -2 | +5 -3 | +6 -3 | +3 -2 | +5 -3 | +6 -3 | +3 -2 | +5 -3 | +6-3 | |
水平 | 3 | 5 | 7 | 4 | 5 | 8 | 4 | 6 | 8 | 4 | 6 | 9 | 6 | 8 | 10 | |
高低 | 3 | 5 | 7 | 4 | 5 | 8 | 4 | 6 | 8 | 4 | 6 | 9 | 6 | 8 | 10 | |
轨向 | 直线 | 3 | 4 | 6 | 4 | 5 | 8 | 4 | 6 | 8 | 4 | 6 | 9 | 6 | 8 | 10 |
支距 | 2 | 3 | 4 | 2 | 3 | 4 | 2 | 3 | 4 | 2 | 3 | 4 | 2 | 3 | 4 | |
三角坑 | 3 | 4 | 6 | 4 | 6 | 8 | 4 | 6 | 8 | 4 | 6 | 9 | 5 | 8 | 10 |
注:①支距偏差为现场支距与计算支距之差;
②导曲线下股高于上股的限值:作业验收为0,计划维修为2mm,临时补修为3mm;
③三角坑偏差不含曲线超高顺坡造成的扭曲量;检查三角坑时基长,采用轨道检查仪时为3m,采用轨距尺时按规定位置检查,但在延长18m的距离内无超过表列的三角坑;
④轨距偏差不含构造轨距加宽值,尖轨尖处轨距作业验收的容许偏差管理值为±1mm;
⑤段管线、岔线道岔按其他站线道岔办理。
2.扣件状态
作业后,作业地段扣件齐全有效,技术要求达到《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第三章第七节有关标准。
3.道床状态
作业后,作业地段道床无污染(油污)、无杂物残留,取放工机具不破坏无砟道床结构。
三、作业过程中,遵守《高速铁路线路维修规则》(铁工电【2023】106号)第五章第九节有关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无要求
4.供货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内,具有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运营高速铁路线路钢轨维修养护项目的服务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8:00时起至2024年5月12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7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采购文件后,除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比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工务段
项目立项人:连茂磊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连茂磊
技术咨询人电话:***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
电话:024-62080906(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390721586@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5月06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钢轨焊接(高铁绝缘接头整治 | | 头 | 50 | 7000 | 3 | 沈阳站高速场、沈阳北站高速场胶接绝缘接头专项整治50头(作业位置不连续)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沈阳工务段管内沈阳站高速场、沈阳北站高速场
交货条件及状态:按照招标技术要求,现场完工,状态良好,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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