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单位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某单位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三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50-W1052
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预算金额:164.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4.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1052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4.1万元;
3.最高限价:164.1万元(其中第01包:143.1万元;第02包:21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所投产品如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中第01包普通医用病床和第02包所有产品为医疗器械):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采购产品如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提前致电***,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 号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提前致电***,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 号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50-W1052
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预算金额:164.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4.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年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第二批)
二、项目编号:2023-JQ50-W1052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01 | 1 | 不锈钢病历夹车 |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 台 | 15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辽宁省大连市 | 3 | |
2 | 治疗车 | 台 | 48 | 12 | | ||||
3 | 发药车 | 台 | 11 | 3.3 | | ||||
4 | 麻醉车 | 台 | 3 | 0.9 | | ||||
5 | 急救车 | 台 | 12 | 3.6 | | ||||
6 | 不锈钢平车 | 台 | 10 | 3 | | ||||
7 | 不锈钢器械柜 | 个 | 4 | 0.8 | | ||||
8 | 床头柜 | 个 | 350 | 17.5 | | ||||
9 | 普通医用病床 | 个 | 500 | 99 | | ||||
02 | 1 | 输液泵 | 个 | 12 | 6 | | |||
2 | 注射泵 | 个 | 30 | 15 |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64.1万元;
3.最高限价:164.1万元(其中第01包:143.1万元;第02包:21万元);
4.本项目每包确定 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相关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陆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www.plap.mil.cn)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所投产品如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中第01包普通医用病床和第02包所有产品为医疗器械):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五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采购产品如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提前致电***,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2024年5月22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5月22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 号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宁干事
办公电话:0411-8084106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9日 至 2024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提前致电***,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三区19 号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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