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4年除雪机械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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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4年除雪机械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4年除雪机械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4年除雪机械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除雪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除雪设备工装春季、秋季维修保养),我公司共有除雪设备:快速除雪铲63台、大型撒布机11台、中型撒布机12台、自有重型自卸货车3台、自有铲车2台等。
2.2 服务周期
春季保养: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15日
秋季维修保养:2024年9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具备二类汽车维修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 因项目需要,投标单位须在葫芦岛市域内有自有或租赁的维修厂房或场地。
3.3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投标单位无法现场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对下述所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命名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2024年除雪机械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50353437@qq.com),并致电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再将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道路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投标单位在葫芦岛市域内有自有或租赁的维修厂房或场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影印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单位单位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影印件,
注: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4日9:00时,
5.3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受其他原因影响,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如有变化,请关注代理公司发出的澄清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官沟村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葫芦岛市翼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街锦绣花园小区1-2层2号
邮政编码:125003
联 系 人:郁思博
电话:0429-2662688
邮箱:105035343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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