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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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11-02 至 2023-11-09 | 撰写单位: | 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王善语 | (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5-00256 项目名称: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总则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采购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处理服务。 (二)服务范围 对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雨水口3公里,污水处理厂2.5公里内污泥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统一处理。本项目现场施工方负责将淤泥装车。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处置量:12000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五)服务要求 1、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合规转运及处置皇姑区造化排支管网淤泥,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处理(综合利用处置)。运输路线不指定。污泥处置点必须为中标单位投标资料中提供的环评所在地。 2、污泥处理工艺应当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对于污泥处置技术的指引要求。 3、污泥处置后的终端产物,根据消纳方式不同,应当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制砖用泥质》(GB/T 25031-2010)、《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用泥质》(GB24600-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23485-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 362—2011)等国家行业标准。 4、中标单位不准将污泥随意倾倒在污泥处置点以外任何地方,或将污泥出售给第三方,必须将污泥合规处理处置,如果出现随意倾倒污泥或出售污泥造成的二次污染,受到环保部门的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密封良好,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污染道路和环境事件以及产生的纠纷和造成交通、交警、路政、环卫、环保等部门的罚款,由中标单位负责。 6、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各类交通事故和发生的各种对外纠纷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固定单价 单价组成:每吨污泥的处置费与运输费总和,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环境验收文件(若企业自主验收,需打印网上验收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 21-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等相关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办理机构。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72号(如家精选酒店院内独立二层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xhzc@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体院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合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240010000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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