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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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10
撰写单位: 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林爱国

   (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2953
项目名称:丹东市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草河、浑江、爱河、蒲石河、半拉江、安平河、八道河七条河“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主要包括:
(一)编制说明
(二)流域水系及敏感点分布图
(三)流域重点环境风险源分布图
(四)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分布图
(五)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说明
二、相关要求,2025年底前完成草河、浑江、爱河、蒲石河、半拉江、安平河、八道河七条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并通过验收。
服务周期:2025年底前完成评审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底前完成评审验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16时00分至2023年11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363号文件,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加密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7、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218.61.232.162:8605/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网址在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注册,已注册过的供应商无需进行二次注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1-4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653005779@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纤维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钧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691100000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1360495845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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