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本溪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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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本溪市 采购单位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1-14 至 2023-11-21
撰写单位: 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锦晶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866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1+1+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两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电子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开标时,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中心学校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育才路10号1—3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滨河东路汤河福湾170#1-01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cx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小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655003052506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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