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辽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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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中共辽阳市文圣区委政法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阳市文圣区政务服务中心 |
项目名称 |
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11-09 至 2023-11-15 | 撰写单位: | 辽阳市文圣区政务服务中心 | 撰写人: | 葛楠楠 | (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003-00053 项目名称:辽阳市文圣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移动工作平台管理终端及通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辽阳市深化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辽市委办发【2020】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促进基层社会治理集约化、精细化、扁平化、智能化,确保我区网格员利用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正常开展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实现网格员“一机在手、一端通办”。按照市里统一要求,为所有网格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配备终端设备。网格员人数预估476人(签订合同及付款金额以实际人数为准),每台手机服务费为每月70元/户,国内流量100GB,国内通话1000分钟,网格化管理APP定向流量不限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意向期为三年, 三年一签,合同签订后15日内配备完成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9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十分钟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须提供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辽阳市文圣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衍水大街 联系方式: 0419-398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文圣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衍水大街38号 联系方式: 0419-2121105 邮箱地址: lnwd1983@126 开户行: 辽阳市文圣区财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 辽阳市文圣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7110206092640201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楠楠 电 话: 0419-2121105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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