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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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3-10-30 至 2023-11-03 | 撰写单位: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韩莹 | (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100-051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抗洪抢险救援物资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有关技术参数等内容详见补遗通知。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06日 16时3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中标方式:兼投不兼中,同时排名第一以包段顺序为准,即:001包、002包、003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 辽滨经开区行政中心A座5段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友谊街西段锦兴花园4区南商网12-5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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