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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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兴城市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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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23-11-3*** 至 2***23-12-***1 | 撰写单位: | 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1481-******2***8 二、项目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七路145号二楼1***1室 中标(成交)金额:3.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C11***2************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改造海滨中型灌区烟台河干渠5.56km渠道,架空槽改造1***5***m,倒虹吸7座,设计面接4.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8万亩。 服务要求:完成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实地测量与地质勘测工作,并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纸编制等,对工程设计负总责,保证设计质量及安全。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1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后1***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 服务标准:1)设计图纸及说明应完整、清楚、明确、齐全,图纸深度须符合国家行业要求。设计中选用的设备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纳应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同时便于施工。严格控制工程成本投入。优化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合理降低工程消耗。 2)施工图设计须包括详细的总图设计,标注尺寸规范准确、完整,应具有详细的地面与定位坐标,具有详细的设计。 3)中标人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应注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得指定生产厂家、供应商等,并根据采购人确定的设备及时调整设计。 4)供应商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补充。供应商交付设计资料后,不论本年内项目是否开始施工,供应商均负责向采购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服务过程中,招标方有权对不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要求(甲方要求的内容除外)、设计深度不足等,在施工过程中给招标方带来经济损失的,招标方将扣减设计费。 中标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要积极参与主要环节内部技术把关和方案优化。在服务过程中,供应商有与当地职能部门进行图纸技术方面的解释和沟通。 5)在设计过程中。供应商设计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优化设计,以保证施工图设计有机衔接,保证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并保证由一个项目设计组完整的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 6)为了便于整个工程项目全程控制,在工程开工至完成工程验收期间,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常驻采购人处进行设计服务,同时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设计代表专业,保障项目设计质量及工作顺利推进。供应商应积极配合现场施工的需要,遇到问题,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处理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即时办理洽商、临时设计变更文件,并在此后48小时之内补交正式文件,确有需要延长处理时间的疑难问题,与采购人商定后及时处理。 供应商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须事先取得采购人的确认,未经采购人确认,供应商不得受理任何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请求。 7)供应商须自行到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设计项目备案手续。供应商负责施工图的报建,供应商在提交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配合采购人修改设计直至通过审查,涉及的设计变更等不得另行追加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廖晶、牛桂萍、徐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2]198***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3]857号文计及发改价格[2***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城市水利局本级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北街 联系方式:***429-581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城市鑫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113号S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包组编号:******1 包组名称:兴城市海滨中型灌区干渠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231129***92***51.png 2.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231129***92***57.png 3.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231129***92***51.png 4.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231129***92***57.png
| | 关联计划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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