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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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W010101182024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计金额、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总预算金额:175.8万元(其中招标人投入90%,招标人预算总金额158.22万元,烟农自筹10%)
招标预算:人民币6000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投标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 8时 00分起至2024年5月6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楼招标部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二套,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5月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4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0415-3113005 邮箱地址:283253662@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1171500000011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电话:0415-2122621、0415-6183500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委托,对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W010101182024001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招标内容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质量要求 | 技术参数 |
01 |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外置生物质燃烧机采购项目 | 本项目采购外置生物质燃烧机293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设备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刘家河镇松树村五组松树工作站、刘家河镇刘家河村下李堡组刘家河工作站;宽甸县青椅山镇青椅山村五组青椅山工作站、毛甸子镇毛甸子村二组毛甸子工作站,上述烟站辖区烤房群,另涵盖永甸烟站、双山子烟站辖区烤房群。 | 提供的整机必须与按照烟草行业《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国烟办综〔2009〕418号)建造的密集烤房相关设施设备相配套;相关零配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本次采购外置生物质燃烧机必须同时可以燃烧颗粒煤。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
二、项目预计金额、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总预算金额:175.8万元(其中招标人投入90%,招标人预算总金额158.22万元,烟农自筹10%)
招标预算:人民币6000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台(其中招标人投入90%,烟农自筹10%)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满三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7.投标人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未被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9.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0.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4月25日 8时 00分起至2024年5月6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投标人须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2楼招标部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二套,上述材料提供不全者谢绝购买招标文件)。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外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上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5月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一楼(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6日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4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0415-3113005 邮箱地址:283253662@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1171500000011
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 ***
监督举报电话:0415-2122621、0415-61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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