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北镇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一标段: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5
【招标公告】2023年北镇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一标段: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更正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北镇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3年北镇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一标段: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3-04-14 至 2023-04-20 | 撰写单位: |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 | (2023年北镇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一标段: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782-0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北镇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一标段:冷库、大棚及养牛场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内容,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3年04月14日 16时5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镇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市府路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胜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永和国际24-9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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