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皇姑区教育局物业招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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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皇姑区教育局物业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皇姑区教育局物业招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3-21 至 2023-03-28 | 撰写单位: |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撰写人: | *** | (皇姑区教育局物业招标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皇姑区教育局物业招标采购(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5-00005 项目名称:皇姑区教育局物业招标采购(三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1,245.00 最高限价(元):421,245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况: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两栋办公用楼,建筑面积和停车场面积总计6105平方米,用工人数总计12人。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维修、收发接待、更夫、场馆服务及会议接待服务等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二、管理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是达到国家、沈阳市制定的物业管理标准,具体约定为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综合服务保障有力;卫生洁净、物品整洁;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能圆满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招标方将制订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法,对中标单位的服务进行全过程考核。 三、采购要求: (一)项目经理1名: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有效健康证明(开标时提供健康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五官端正、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职责: (1)主持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 (2)负责召开员工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员工关系,就项目物业管理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进行巡视,对整体环境、保洁和绿化等方面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负责人进行处理;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分析原因,并向公司和业主汇报。 (5)统一协调各岗位员工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 (6)就甲方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要协助完成。保证物业相关人员出勤率、工作时间、制定出勤表及考核制度。 (二)文员及会议接待1名: 1、人员要求:女,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工作职责:负责协助业主的会议、活动等筹备、安排、管理工作,日常项目工作安排,协助项目经理做好人员考勤、日常培训等工作,完成业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管理标准: (1)使用文明用语接待、疏导参加会务、活动人员; (2)物业管理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严格考勤。 (3)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头发要整洁,不留奇异的发型,不得披头散发,不佩戴夸张的头饰。上班应化淡妆,但不得浓抹脂粉、不涂有色指甲油、不抹香水。 (三)综合维修3名: 1、人员要求: (1)维修班长1名,男性,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水暖工1名,男,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综合维修1名,男性,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工作职责: (1)负责楼内的房屋、门窗、桌椅等办公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修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房屋构筑物、房屋使用的设备、设施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上下管道、落水管、照明、楼内消防设施等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日常物料、工具等。 (4)水、电维系人员保证工作时间,遇有突发事件维修人员要及时到岗。工作时间保证电话畅通不得外出。维修人员要有日常巡查记录及日常维修记录。 3、 管理标准:制订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制订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及安全隐患,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排水系统通畅,无积水、浸泡。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报修处理及时率100%。 (四)收发接待2名: 1、人员要求:女,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收发接待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有效健康证明(开标时提供健康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职责:负责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工作及来访人员的引导接待服务。 3、 管理标准:报刊、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登记、签收及时准确,无错收、误送、丢失现象发生,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五)更夫2名: 1、人员要求:男,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工作职责:服务范围内公共秩序、安全巡视、门岗执勤等安全服务工作;检查门窗、水电,填写好更夫值班记录。 3、管理标准:实行夜间值班及巡逻制度,更夫人员要熟悉办公楼环境,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做到无差错服务,无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六)保洁3名: 1、人员要求:女,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掌握保洁基本常识。具有有效健康证明(开标时提供健康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职责范围:负责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厅、值班室、楼道、走廊、卫生间及院内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扫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负责院内绿化及冬季除雪工作(其他岗位人员配合完成)。 3、管理标准: (1)保洁设施完备,并定期对地面、卫生洁具等部位进行养护无污渍。 (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 (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 (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四、职责要求 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3、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 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在有效期内证书;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 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及时调整甲方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甲方工作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五、其他要求 1、为保证物业人员稳定需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五险;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物业人员服装整洁、规范,按时令发放工装。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各岗位工资、社会五险(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伤险、医疗保险、生育险、大额医疗);工会经费;服装费;物料费;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需按照上述要求的投标事项进行报价,必须保证员工工资不低于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市政府现行规定的种类、比例和标准规定,满足市政府最新缴费基数要求,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五险等。如有缺项取费、零报价取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如有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3、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 12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4、乙方必须保障其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6、服务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7、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光盘或U盘)递交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或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递交备份文件的,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3、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 地 址: 沈阳市昆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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