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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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丹东市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有效期: | 2023-03-23 至 2023-03-30 | 撰写单位: |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张洪旭 | (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00-00601 项目名称:丹东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孤山宣教馆陈列布展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0,000.00 最高限价(元):4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但不限于:布展设计;布展;场景展现;展陈设计陈列文本方案;多媒体视频故事脚本;触摸屏内容图文版编辑;中英文翻译;仿真鱼类标本制作;沙盘模型;地形微缩彩色沙盘定制等所有涉及布展相关内容的全过程服务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日内做好展示布展前期相关全部准备工作;2023年4月30日前布展完毕。(具体时间由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实施)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从事展示设计、策划、服务及相应的人员配备能力;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采购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可自行携带电脑及CA锁在会议现场进行文件解密,或由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新区农委综合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书香苑小区 48-1 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hbxmglyxgs@163.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铁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1431200999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0415-6259898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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