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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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黑山县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 有效期: | 2023-03-22 至 2023-03-28 | 撰写单位: |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西阳 | (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726-00107 项目名称:黑山县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262,200.00 最高限价(元):262,200 采购需求:查看 水泵、对讲机、强光手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个工作日内 、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执行,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或者照价赔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12,000.00 最高限价(元):212,000 采购需求:查看 玻璃钢船/橡皮艇/吨袋/分体雨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30个工作日内 、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执行,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或者照价赔偿。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 3.2、具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3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2.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未递交备份文件的均按照未递交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8.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会议。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 黑山街道敬业路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西门外里古城新苑31-5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wuyue285559@vip.126.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五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63676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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