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001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135万元;二包:125万元;三包:80万元;四包:30万元;五包:30万元。
最高限价:一包:利润率15%;二包:利润率15%;三包:利润率15%;四包:利润率15%;五包:利润率15%。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所属行业:批发业、零售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4日9时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河南中街12-3号门市E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dxztb202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00-0001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135万元;二包:125万元;三包:80万元;四包:30万元;五包:30万元。
最高限价:一包:利润率15%;二包:利润率15%;三包:利润率15%;四包:利润率15%;五包:利润率15%。
采购需求:
包号 | 名称 | 质量标准 | 招标金额(万元) | 供货期限 |
01 | 蔬菜、水果类 | 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国家标准; | 135 | 1年 |
02 | 肉禽蛋、奶制品类 | 肉类需符合GB2707-2016食品国家安全标准;蛋类制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125 | 1年 |
03 | 水产类 | 水产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 | 80 | 1年 |
04 | 干调类 | 干调类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 30 | 1年 |
05 | 粮油类 | 粮油类须符合GB/T18186国家标准。 | 30 | 1年 |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落实对中小微(含监狱企业)政策相关规定、落实对残疾人就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
所属行业:批发业、零售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 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4日9时整(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4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东晓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兴城市河南中街12-3号门市E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dxztb2023@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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