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阳县2024年吉洞峪乡塔子村河道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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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辽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阳县2024年吉洞峪乡塔子村河道治理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辽阳县2024年吉洞峪乡塔子村河道治理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021-001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吉洞峪乡塔子村河道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4月2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4月24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09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3672901971@q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德盛街翰林路16-4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021-001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县2024年吉洞峪乡塔子村河道治理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4月24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4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时间:2024年4月24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09时0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后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3672901971@qq.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前进街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德盛街翰林路16-42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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