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3544
项目名称: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9,300.00
最高限价(元):729,300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 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开标截止时间过后30分钟之内由供应商原因导致仍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532207202@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10 2379 0000 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3544
项目名称:取证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9,300.00
最高限价(元):729,300
采购需求:查看
货物需求技术参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备注 |
1 | 多功能信号检测仪 | 1、 测试范围:DC:+5V~+60V或-60V~-5V。 2、 工作电流:对线电流≥20mA。 3、 测量电压范围:40-1000VAC、扬声器指示。 4、 端口闪烁:根据闪烁频率在交换机上精准定位线缆(端口闪烁和寻线可以同时开启),频率≤0.3HZ。 5、 手电筒:聚光手电筒、独立按键控制,10cm照度>200Lux 6、 低电提示≤3.3V(低电时power 黄灯1HZ频率闪烁)≤3.0V强制关机。 7、 自动关机:没有探测到信号10分钟后自动关机。 | 1台 | |
2 | 手机端红外测试仪 | 1、 分辨率:≥256 × 192非制冷氧化钒微幅射热计 2、热成像镜头焦距≤6.9mm ★3、最小成像距离:≤0.1m 4、噪声等效温差(NETD)≤ 50mk 5、帧频≥25 Hz 6、测温范围 :- 20 ℃~350 ℃ ★7、视场角:小于等于25° × 18.8° 8、电源接口:TYPE-C 9、重量:≤24g | 1台 | |
3 | 污染排查快速检测箱 | 1、 COD(L)测试范围:0-5-10-13-20-50-100(mg/L) 2、 氨氮(L)测试范围:0-0.2-0.5-1-2-5-10(mg/L) 3、 总磷(H)测试范围:0-0.2-0.5-1-2-5(mg/L) 4、 硝酸盐氮 测试范围:0.2-0.5-1-2-5-10(mg/L) 5、 亚硝酸盐氮(L)测试范围:0.05-0.1-0.2-0.3-0.5-1(mg/L) | 6套 | |
4 | 声级计 | 1、 大于等于1/2英寸电容式麦克风,配有防风球,应对较高环境声级情况的噪音测量。 2、 具有自动量程/手动量程选择 3、 A/C:A加权(模拟人耳)与C加权(模拟机械)模式选择。 4、 频率范围:≥31.5Hz~8000Hz 5、 采样速率:≥ 8次/s 6、 模拟条:≥30~130dB 7、 机身重量:≤330 g 8、 模拟信号输出:AC:0.707Vrms/每档满刻度输出阻抗约600Ω,DC:2Vrms/每档满刻度10mV/dB, 输出阻抗100Ω。 | 6台 | |
5 | 执法无人机 | 1、 起飞重量:≤895 克 2、 最长飞行时间:≥46 分钟 3、 最大续航里程:≥30 公里 4、 机载内存:≥128GB 5、 ★电池:容量≥5000 毫安时,重量≥335.5 克,标称电压≥15.4 伏,充电限制电压≤17.6 伏,电池类型Li-ion 4S,能量≥77 瓦时,充电耗时≤约 96 分钟,电池数量3块。 6、 ★镜头:视角≥84°,等效焦距:≥24 mm光圈:f/2.8 至 f/11,镜头可变焦点:1 米至无穷远,中长焦广角双摄图传增强。 7、 TF卡≥128GB 8、 ★遥控器:1080p/30fps,1080p/60fps,带屏幕。 | 1台 | |
6 | 便携式紫外烟气综合分析仪 | 1、主机与取样管结构一体化便携设计(内置锂电池),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技术,仪器具有湿量、温度、流速、流量、标干流量、大气压、动压、静压、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等工况参数及污染物测量功能; 2、 烟枪前端配备高效防尘结构,多级滤芯过滤,有效防止气室污染损坏; 3、主机集成阻溶法含湿量模块,实时测量显示烟气湿度,可同时显示、记录干基浓度和湿基浓度; 4、 设备SO2双量程分析测量,能根据浓度自行切换高低量程;(需提供计量型式批准证书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5、 设备使用脉冲氙灯冷光源,预热时间短,使用寿命长,光谱范围宽;(需出具相关单位的证明报告予以证明,否则不得分) 6、设备内置吹扫专用锂电池,采样结束后自动完成反吹,彻底清洗气路; 7、具备质量浓度(mg/m3)和体积浓度(μmol/mol)单位切换功能; ★8、烟气测量方式自动、手动可选择,自动模式下可设置单次测量时间和测量次数; 9、设备支持手操器遥控和主机按键触控两种模式; ★10、手操器与打印机可一体化或无线连接,非一体打印机自带锂电池,支持现场无线打印; ★11、全程伴热管与主机可快速插拔拆卸式设计,更便于携带使用; 12、分析仪内置锂电池,保证在无电源的工况现场也能长时间使用测量; 13、具备S型皮托管可实现烟温、流速等工况测量; 14、具备高温取样管组件,适用于高温工况测量; 15、预留物联网模块接口,可实现数据双向传输,终端远程数据查询、控制、维护、升级,自动生成二维码,可以手机一键扫描数据信息,方便实验室读取; 16、设备支持出入库管理操作系统; 17、设备外壳已通过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并取得外壳防护等级检验报告;(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18、设备使用高效半导体制冷片 TEC1-26306/30V/6A/50×50×4.8; 19、使用冷压端子 VE0506; 20、使用最小系统板组件 STM32F429ZIT6-V1.0; 21、主机OLED屏按键操控满足低温使用需求; ★22、烟温测量范围:(0~500)℃,分辨率:0.1℃,准确度:≤±5℃ 23、 烟气湿度测量:(0~40)%,分辨率:0.1%,准确度:相对误差不超过15% 24、烟气动压:(0~2000)Pa,分辨率:1Pa,准确度:≤±1%FS 25、烟气静压:(-30~+30)kPa,分辨率:0.1kPa,准确度:≤±1%FS 26、流速范围:(5~45)m/s,分辨率:0.1m/s,准确度:≤±5% 27、O2:(0~30)%,分辨率:0.1%,准确度:≤±3% 28、SO2(低量程):(0~400)mg/m3,分辨率:0.1mg/m3,准确度:≤±2.5% 29、 SO2(高量程):(0~4300)mg/m3,分辨率:1mg/m3,准确度:≤±2.5% 30、 NO:(0~1300)mg/m3,分辨率:1mg/m3,准确度:≤±2.5% 31、 NO2:(0~1000) mg/m3,分辨率:1mg/m3,准确度:≤±2.5% 32、重复性:≤2% 33、响应时间:≤90s 34、稳定性:1h内示值变化不大于5% 35、取样管加热温度:130℃~160℃(可根据需求设置) 36、主机尺寸(长X宽X高):≤(300X180X90)mm | 1台 | |
7 | 执法记录仪 | 1、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回放模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大于或等于710cd/㎡(需出具公安部检测认证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2、 执法记录仪摄像头的水平视场角在生产厂声明的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均应大于或等于110°。 3、 裸机跌落高度2000mm,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共30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执法记录仪及其内部结构单元不应产生永久性的结构变形、机械损伤、电气故障和紧固件松动。执法记录仪内部线路、电路板和接口等接插件不应有脱落、松动和接触不良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存储的数据不应丢失(需出具公安部检测认证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 执法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记录方式记录时,相邻两段间最大记录间隔时间应小于等于0.03s(需出具公安部检测认证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5、 开启4G传输功能后,在视频分辨率1280×720下可连续续航传输视频时间不小于7h。 6、 支持4G、WIFI等方式图像回传。 7、 执法记录仪可实现人脸与车牌同时抓拍。(需出具公安部检测认证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8、 冷启动定位时间应≤22秒;热启动定位时间应≤7秒; 9、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回放模式分别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大于或等于1260:1。 10、 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照片分辨力大于或等于1450线,分辨率大于或等于8832×4960。 11、 人脸抓拍有效距离≥4m;车辆抓拍有效距离≥10m。 12、 支持手动或自动开启红外灯功能,支持菜单设置手动/自动,红外补光开启后可以基本识别距离样机15m处人体轮廊。 13、 执法记录仪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供电,在视频分辨率1280×720下满足连续摄录时间不小于17h。 | 30台 | |
8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1、一体化检测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等参数; 2、设备通过国家防爆认证,可应用于防爆和非防爆场合; 3、具有实时时钟功能,实时测量大气压、环境温度和环境相对湿度; 4、各参数均可实现多次检测,存储数据量大并实时选择输出打印; 5、内置大容量可充电防爆型锂电池; ★6、设备内置压力发生器,可进行仪器气密性检测; 7、设备配套平板手操器,采用高亮度彩色触摸屏; ★8、平板手操器可镶嵌于主机上卡座式设计,可实现无线或有线双通信传输; 9、无线通信采用433MHz无线射频通信模式,传输距离远,通讯稳定; ★10、平板手操器与检测器主机采用触点式连接,手操器与检测器同时充电; 11、配备升降式油桶组件,油桶设计安全可靠易操作; 12、设备配置 USB 接口,满足检测数据导出需求,也可支持仪器程序升级; 13、内置蓝牙模块,支持蓝牙通信功能和外置蓝牙高速打印机; 14、设备支持出入库管理操作系统; 15、配套主机箱可将主机与附件一同装入,方便携带,提高工作效率; 16、具有物联网功能,通过模块可实现数据网上传输; 17、设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相关专利证书;(需提供相关专利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8、设备取得过(连续工作时间、工作高温实验)检验报告;(需提供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19、设备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需提供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0、流量范围: (10~130)L/min,分辨率:0.1L/min,准确度:≤±2%; 21、压力范围: (-2500~2500)Pa,分辨率:1Pa,准确度:≤±0.3%FS; 22、设备重量: ≤5.5kg; 23、待机时长: ≥10小时; 24、防爆等级:不低于 Ex ib ⅡA T3 Gb; 25、功 耗: <4.0W | 1台 | |
9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 | ★1、 设备手持式设计,体积小,重量轻携带使用方便; 2、 内置气体数据库,方便选择,使检测结果更准确; 3、 气体传感器模块化设计,可根据需求搭配自行安装相应的传感器模块,无需进行配置,即插即用; 4、 设备标配泵吸式测量,可根据要求定制扩散式测量方式; 5、 可实时测量环境大气压、温度和相对湿度; ★6、 设备内置锂电池,可连续工作不低于7小时; 7、 拥有设备供电和电池充电管理双功能; 8、 设备采用不小于4寸高亮度触摸显示屏; 9、 可独立设置不同种类有毒有害气体的限值:TWA、STEL、MAC; 10、 设备报警后可直接提示处理方式和应急预案; 11、 设备具有umol/mol和mg/m3双单位换算功能; 12、 支持蓝牙打印机打印数据; ★13、 支持气体浓度动态曲线同时显示和详情显示,方便观测污染物变化; 14、 设备配带可调节挂绳,以防掉落损坏; 15、 设备支持U盘导出数据,便于后期数据记录处理; 16、 USB接口支持直流输出可作为临时应急电源使用; 17、 设备内置GPS定位模块,定位准确并可自动授时; ★18、 设备使用Tygon E-3603理化分析软管 ACF00007; 19、 使用耐高温贴片电阻 1/10W-56KΩ-F-0603; 20、 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需提供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1、 可配激光颗粒物传感器,实时检测PM1/PM2.5/PM10/TSP颗粒物浓度; 22、 可配通信模块,实现数据4G传输功能; 23、 可配进气嘴延长管,采样测量更灵活便捷; 24、 设备通过静电放电抗干扰检验;(需提供封面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台 | |
10 | 热成像仪 | 1、 分辨率:≥384 × 288高灵敏度探测器 2、 屏幕:3.5英寸触摸阳光屏 3、质量:≤660g(含电池)(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噪声等效温差(NETD)≤ 10mk(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5、最小可分辨温差(MRTD)≤ 200mk 6、数字变倍: 1×、2×、4×、8× 7、测温范围 :-20 °C~550 °C 8、可见光像素:大于等于800万像素的可见光相机模块 9、具有3级屏幕亮度调节,可循环调节(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10、支持无线WiFi接入;可开启热点被其他终端接入;可连接蓝牙耳机并进行声音播放 11、可见光视频图像:可开启白光补光灯对当前拍摄场景进行补光(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12、可开启激光对当前视频图像中心点进行标记,可对距离样机50m处物体进行标记并可通过视频图像进行显示标记点(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13、analyzer热成像分析软件,支持对热成像素材进行分类管理,以及专业的二次分析,包括测温分析、图像分析。同时支持专业的热成像报告生成。包括自定义模板的生成、文档生成。为用户提供从热成像分析到报告制作的全流程支持。 14、使用内置电池供电时,连续稳定工作时间应不小于4h ★15、-10℃±3℃,持续时间2h,处于工作状态,应能正常工作 16、50℃±2℃,持续时间2h,处于工作状态,应能正常工作(需出具检验报告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 4台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 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任意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 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开标截止时间过后30分钟之内由供应商原因导致仍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西裕祥融城小区5#601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532207202@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辽河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 2105 0110 2379 0000 0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